雖然小弟我33歲上下 但是早就想通了等到自己退休那天退休金一定繳多領少.有去無回 退休年紀變成70歲都不用覺得奇怪,畢竟活在這個世代能說些什麼 不過我覺得更奇妙的是....政府能在人民已經繳錢給他們合約已經在走情況下 為什麼還能任意修改繳款金額?退休日期?扣多少%數? 這樣在法律上也是能站得住腳的嗎?
zmch wrote:憲法都能修法...你(恕刪) 但是修法通常不溯及既往原則....往後再犯者在依現行修改法律但目前合約已經在走的人..為什麼能突然修改??說改就改呢?換作是民營企業保單也用政府一樣手段.....不就早就被告到翻掉?
dkny0705 wrote:但是修法通常不溯及既(恕刪) 你剛才就說了..通常...但沒人規定不能溯及既往....就算真的有也能修法...目前並沒規定哪個法是不能修...只要能修就不是絕對的...你在賭場和莊家討價還價是很怪的事....怎樣玩是莊家講的就算的事...放眼過去每個國家都是這樣的....
散甲狼 wrote:因為你一開始前提就錯(恕刪) 畢竟改對我們年輕人來說是有利的 但我也一直不期待自己退休能領到退休金只期望自己繳100萬能拿回100萬就好 還是制約自己多存錢.少花錢畢竟要期待這個政府能幫自己什麼根本很可笑!而會PO這個問題突然有疑問 謝謝了解了 謝謝您!
dkny0705 wrote:但是修法通常不溯及既..換作是民營企業保單也用政府一樣手段.....不就早就被告到翻掉?(恕刪) 勞保投資收益政府會監管,而且收益幾乎是屬於全民的。民營保單的問題恐怕更可怕,勞保有的問題民營保單也有,只能說民營保單未來才是真正的重頭戲。
主要改的點在於,以前的人會高薪低報,繳最少的勞保,最後五年改成低薪高報。現行的公式是取最高60個月的數字做給付計算,你覺得這樣合理嗎?現在要改的方向就是計算的月數應該要增加到120或180才合理,不然其他正常領多少繳多少的勞工都白癡?本來就該取多一點的資料,避免投機取巧的人。至於領不領得到就再說了,我完全不冀望勞保退休金,早做其他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