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11) 去年是不是法令修改了,不同戶藉地的直系尊親屬(父及母), 也不能申報撫養啊?

報稅問題(11) 去年是不是法令修改了,
不同戶藉地的直系尊親屬(父及母), 也不能申報撫養啊?

我跟我父母沒住在一起

但都住在台北市
2008-05-07 19:57 發佈
supertaiwan wrote:
報稅問題(11) 去...(恕刪)


一直都可以扶養啊 ??!!!!

不管您父母住哪裡 , 有沒有跟您住都不影響 !

怕是您的兄弟姊妹 , 報稅時也扶養您父母, 這時只能協調囉 , 因為政府認定父或母只能由一人扶養, 如果您和兄弟同時報撫養您的父親 , 只有一人的撫養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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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戶籍地,直系尊親屬可以列報扶養!!

即使不住在一起(居住地),也可以~~^^

但僅限直系尊親屬(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其餘不算!!
SUMMER912 wrote:
不同戶籍地,直系尊親...(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應
請問

若是65歲父親有工作, 62歲母親無工作, 父親若是已經以'夫妻合併'申報配偶, 這種情況下兒子能列舉扶養母親嗎 ?

thanks!
girl_power wrote:
請問 若是65歲父親...(恕刪)

最好是你報扶養你父母,並把你父親的得稅也報進去,這樣就會自動算符不符合!
不過如果你父親已經申報夫妻合報的話,就不行~除非你父親所得沒超過最低申報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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