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 您們好
我與前妻在和潤有90萬的汽車貸款,而我是保人,債務人跟車主是她,
前妻跑掉後不打算繼續繳費,所以我將車子帶回處理,後續費用需要自己扛,
目前已繳8期約14萬多的費用,今天詢問要清償被告知還要89萬多...
原因是違約金和前面期數幾乎都利息成數較高,就這樣要吃掉14萬...
我知道一切都是照合約走...但我人跑了又揹債實在是很不甘心,
想問問前輩們,不知道我是保人有沒有立場拜託或要求和潤通融不要吃掉那麼多呢...?
有諮詢過法扶的律師,律師表示通常銀行就是欺負民眾,
不然就是走民事法庭讓法官來判,通常只會判少不會判多,
我覺得好累又無助...希望能有前輩能指導看看是否有其他辦法,在此先謝過了。
不然就走法院啊
如果你今天是車子完全在前妻名下
而且你都沒有拖回來使用
或許可能可以問問看和潤是否可以繳部分的錢
讓你卸除保人的責任
然而一般人認知的邏輯
前妻貸款你當保人
離婚後車子歸你繼續使用
很難讓人不去誤會
你其實當初也有使用這車子
或許當初貸款買車是一開始你要用的
你只是借用老婆名義買車的
既然你自己要用的
違約在先後又要求減免費用
可能要看和潤的意思吧?
試試看談一下吧!?
但個人覺得即使可以減免
空間可能也不會太多
古奈爾 wrote:
我與前妻在和潤有90萬的汽車貸款,而我是保人,債務人跟車主是她,
前妻跑掉後不打算繼續繳費,所以我將車子帶回處理,後續費用需要自己扛,
目前已繳8期約14萬多的費用,今天詢問要清償被告知還要89萬多...
原因是違約金和前面期數幾乎都利息成數較高,就這樣要吃掉14萬...
我知道一切都是照合約走...但我人跑了又揹債實在是很不甘心,
想問問前輩們,不知道我是保人有沒有立場拜託或要求和潤通融不要吃掉那麼多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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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跟和潤要一份前妻分期付款的本息攤還表
確認這"分期付款"的本金餘額及已屆期未付利息
依你上面所述 , 已付8期 , 繳了14萬多 , 本金應至少付了10萬元
以90萬元 ,60期 , 利率4%計算 , 每月的利息是3000元(逐月減少)
每月付17500元 , 每期本金就還了14500元(逐月增加)
2.和潤是汽車分期公司 , 並非銀行融資貸款
所以適用的是經濟部汽車分期買賣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條文
依照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
三、不得約定拒買受人提前清償者
,亦不得約定買受人提前清償者,應支付其他費用。
買受人提前清償係拋棄其分期付款之利益,出賣人不得拒絕;又分期付款攤還表所示金額,一般已涵蓋利息、部分買受人倒帳等風險成本,因此買受人提前清償,出賣人不得加收其他費用。
版主你就援引這法條 , 向和潤聲明異議
然後 , 就只匯本金+屆期利息入還款帳戶
和潤如果不給你清償證明 , 就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da1e4254-26b6-413f-9a11-0e9cb34ccfa1
3.你的車 ,如果很漂亮 , 可以自己賣車行 , 或自行上網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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