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有當保人的經驗突然負債50幾萬

自己的好朋友經歷
我的好朋友前天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要扣除她的三分之一薪水
原因是她20歲的時候不懂事
幫媽媽的好朋友做車貸保人
結果15年過去了
突然變成她負債50幾萬
她莫名奇妙
債務人也早已私蹤
好朋友的媽媽也跟他朋友失聯
完全找不到人
請問這樣的話
是否我的好朋友要負全責
還有其他的辦法嗎
可以不要認了這筆錢嗎
2019-09-06 10: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經驗 50
保 = 人呆
(字) 不是已說的很清楚嗎
有些事絕對不要做就是保
不然就會變成受苦那個人

若可不認帳那就不叫(做保)

Gobelin wrote:
自己的好朋友經歷我的...(恕刪)
Gobelin wrote:
自己的好朋友經歷我的...(恕刪)

法院都執行了…
唯一可以找媽媽的朋友要錢,前提要找得到,或許還要打官司…
去看一下簽要保人上面寫什麼,不會連字都看不懂吧…
年輕不懂事
已經犯錯了
現在得到教訓了
我只記得,從小家裡就教育,絕對不可以當保人,再好的朋友都不行。
你要馬上確認收到的時間是哪時候

這個非常重要!!!

因為收到之後二十天內必須向法院提其異議

否則就會直接確認你並沒有任何異議強制執行

樓主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先撥打該法院的聯絡電話

向法院書記官確認支付命令的真偽性為主(要告知上面的"案號"和"股別")

第二件事情就是確認完事真的之後馬上向法院提出異議

並且不須附上任何理由

假如在法定期間內異議之後則該支付命令就會失效

然後就會進入司法程序

債權人會向債務人聲請起訴或調解

這部分可能就要請您去詢問律師比較完整
出社會的時候,老爸說千萬不要當保人,親兄弟也一樣
Gobelin wrote:
我的好朋友前天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要扣除她的三分之一薪水
原因是她20歲的時候不懂事
幫媽媽的好朋友做車貸保人
結果15年過去了...(恕刪)


>>>

法院核發支付命令 , 是裁定給付債權金額

不會寫上面要扣薪

所以 , 如果是接到支付命令

那就在20天的異議期間內聲明異議

只要在訴狀上 , 寫我異議 ,就可以了

接著就等開庭....


因為你朋友 , 確實有當保人

所以能做的 , 大概是主張時效抗辯

你提到是15年前的連帶保證債務

如果過去15年債權人都沒追索

就抗辯 , 債權人的請求權時效已經消滅 , 保證人可以拒絕給付


如果對方已取得債權憑證 , 係聲請強制執行扣押你朋友的薪資

也可以看債權憑證的日期 , 看有沒有超過請求時效

如果有一樣可以向民事執行處聲請異議


>>>>

一般車貸

如果是汽車廠自己承作的 , 是辦附條件買賣契約

屬於分期付款買賣 , 請求權是2年

債權人如逾上開期間行使其請求權

經債務人為時效抗辯,其請求權即歸於消滅。


但如果是辦銀行汽車貸款

通常是簽借據

借據 ,請求權時效是15年


上開債權 , 如果取得法院核發債權憑證

每次都可以延長5年
收到支付命令
1. 確認真的是法院發的支付命令
2. 盡快向法院表達異議。「我對於鈞院所發支付命令,字號:xxxxx,表示異議」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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