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的條件符合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嗎?

我跟先生都沒有薪轉
育有兩子 一個兩歲 一個剛出生
名下沒有不動產
在新北市租套房生活

婆婆有房(關渡三十五六年左右)汽車(十幾年左右 )存款我不知道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低收入戶或是中低收入戶嗎?
2019-08-01 10:58 發佈
樂樂亨 wrote:
婆婆有房(關渡三十五六年左右)汽車(十幾年左右 )存款我不知道
各縣市政府的認定標準可能有不同, 先向戶籍地的社會局詢問一下吧。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直系血親的財產都是要算的

不然全台一半年輕人都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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