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有一塊地。其中一個三合院十幾年沒住人原本已經像廢墟我回去整理好,住在我們家以前住的中間。沒兩個月左邊那戶用堆高機把他們的東西堆在我們的院子裡。去溝通一個瘋婆喊說他們也有使用權,但它們所屬的三合院凹字型左邊從民國70年就沒住人了整理出來的院子現在門口堆一排除了院子變小也不好看礙眼。稍微爬一下法律因為共業無法分割但可以申請強制分割。除了這個方式之外,要是溝通無效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他們堆放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