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9-05-24 12:18:43 記者 賴宏昌 報導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辦公室5月23日發布「美國、歐盟和日本貿易部長三方會議的聯合聲明」。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海澤(Robert E. Lighthizer,見圖中)、歐盟貿易執行委員會委員Cecilia Malmstrom(見圖右)以及日本經濟產業大臣世耕弘成(Hiroshige Seko,見圖左)週四(5月23日)在巴黎會面。
美國、日本和歐盟貿易部長三方會議過去兩次都是在美國舉行,時間分別是2018年9月25日(紐約)以及2019年1月9日(華盛頓)。
部長們就共同目標進行了討論,這些目標包括解決導致嚴重產能過剩、令工人和企業面臨不公平競爭條件、阻礙創新技術開發和使用、破壞國際貿易正常運作的第三國非市場導向政策和做法。
他們並且討論處理這些問題所需的各種工具。
部長們重申了他們的關切、檢視正在進行的工作並同意加強華盛頓、紐約和巴黎發布的部長級聲明所涵蓋的所有領域合作,包括非市場政策和做法、市場導向條件、強迫技術轉讓政策和做法、工業補貼和國有企業、世界貿易組織(WTO)改革以及數位貿易和電子商務。
在週四的會議當中,部長們特別討論了下列事項。
部長們確認市場導向條件是公平、互惠全球貿易體系的基礎,美歐日公民和企業是在市場導向條件下進行運作。部長們並且重申將繼續共同努力以維持現有WTO規則的有效性,包括透過正在進行的WTO爭端仲裁機制。
部長們越來越擔心第三方將國有企業發展成為國家冠軍、破壞市場導向貿易,同時還賦予這些國有企業「主宰全球市場」的任務。部長們還對國有企業的非市場優勢和非市場國內行為所引發的扭曲衝擊到自家農民、工人和企業感到日益憂心。部長們重申致力於採取有效措施以應對這些疑慮,並為此深化關於執法和規則制定的討論、以此作為解決這些問題的工具。
就工業補貼部分,部長們歡迎在討論基於文本的工作方面取得的進展,這些工作包括提高透明度、確認值得進行更嚴格處理的有害補貼,並確保可以使用適當的基準。部長們指示工作人員繼續努力以完成關於這些問題和其他問題的三方文本工作,以便與其他主要的WTO成員進行接觸,以便就強化工業補貼和國有企業紀律問題展開談判。他們還同意增加與WTO主要成員的聯繫,以強化工業補貼規則以解決市場扭曲問題。
在強制技術轉讓領域,部長們確認他們同意在執法、制定新規則、國家安全考量投資審查和出口管制方面進行合作,並進一步評估這類合作。
部長們確認在投資審查機制方面所持續進行的三方合作,並歡迎有關當局加深合作、包括透過分享風險分析和減緩方法的最佳做法。
部長們期待在日本二十國集團(G20)輪值主席國期間於G20貿易和數位經濟部長級會議和鋼鐵超額產能全球論壇進一步合作。
美歐皆曾提及中國強迫技術轉讓
根據中國歐盟商會與羅蘭貝格管理諮詢公司(Roland Berger)於5月20日共同發布的《2019年中國歐盟商會商業信心調查》,20%的受訪企業曾感到被迫轉讓技術以獲得市場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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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笑話,中共最重視智慧財產權/中國市場透明開放/中共從不依賴 開發中國家身份的關稅減免 ,來取得出口優勢
cche1079 wrote:
部長們就共同目標進行了討論,這些目標包括解決導致嚴重產能過剩、令工人和企業面臨不公平競爭條件、阻礙創新技術開發和使用、破壞國際貿易正常運作的第三國非市場導向政策和做法。
他們並且討論處理這些問題所需的各種工具。
部長們重申了他們的關切、檢視正在進行的工作並同意加強華盛頓、紐約和巴黎發布的部長級聲明所涵蓋的所有領域合作,包括非市場政策和做法、市場導向條件、強迫技術轉讓政策和做法、工業補貼和國有企業、世界貿易組織(WTO)改革以及數位貿易和電子商務。
在週四的會議當中,部長們特別討論了下列事項。
部長們確認市場導向條件是公平、互惠全球貿易體系的基礎,美歐日公民和企業是在市場導向條件下進行運作。部長們並且重申將繼續共同努力以維持現有WTO規則的有效性,包括透過正在進行的WTO爭端仲裁機制..(恕刪)
部長們越來越擔心第三方將國有企業發展成為國家冠軍、破壞市場導向貿易,同時還賦予這些國有企業「主宰全球市場」的任務。部長們還對國有企業的非市場優勢和非市場國內行為所引發的扭曲衝擊到自家農民、工人和企業感到日益憂心。部長們重申致力於採取有效措施以應對這些疑慮,並為此深化關於執法和規則制定的討論、以此作為解決這些問題的工具。
非市場經濟雖然沒有明講 ,但實際上指的就是中國!
中國想要離間歐盟與美國之間的關係 ,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歐盟日本美國關係好的不得了
川普一上任就砲轟WTO沒有盡到責任 ,跟後面發生的貿易戰都有脈絡可循
川普雖然瘋狂 ,但並不是笨蛋 。


貿易戰的本質問題是什麼?
美國的訴求是什麼?
美國的訴求是「平等待遇」。
美國的訴求是「三零二停一允許」。「三零」是零關稅、零非關稅壁壘、零補貼,「二停」是停止盜竊知識產權、停止強行技術轉讓,「一允許」是允許美國人到中國獨立開設公司。需要指出的是,這「三零二停一允許」不是單方的,而是雙方的。你對我「三零兩停一允許」,我也對你「三零兩停一允許」。
這個政策也是美國給到全體盟友的,美國對於中國,除了部分關稅以外(仍比中國低很多),已經大部分實現「三零二停一允許」了,中國人去美國開設公司的政策上早已執行很久了。
而美國加徵關稅的行為,是在中國不同意雙方互相實行「三零兩停一允許」,還要延續以前的做法:繼續徵收比美方高得多的關稅,繼續保持壁壘、繼續非法補貼、不承諾放棄盜竊知識產權、不允許美方來開設公司,美方利益將繼續受損失的前提下,才對中國的商品提高關稅的反制行為。
美國為什麼提出這樣的訴求?
美中目前有3000億美元左右的逆差(因雙方統計口徑不同略有差異。如2017年數據美方統計是3752億,中方統計是2758億),通俗地說:美國買了中國很多商品,但中國買美國的不多,所以美國花得多,掙得少,虧了。
那麼,美國是因為「虧了」這3000億美元才發動貿易戰嗎?假如兩個村子各有集市,都允許對方商販來自己集市上擺攤賣貨,在自由市場的前提下,能賣多少是憑自己的本事,非要別人買你的東西,不是強買強賣嗎?
確實如此,但前提是「自由市場」,如果一方故意設置障礙,不允許另一方來賣東西(壁壘);或者是向一方多徵收攤位費(關稅);或者是少收自己村商販的攤位費,用規則以外「出千」的方式增加自己產品的優勢(補貼),那麼這種逆差就是人為造成的了。因此美方才提出了「三零」的訴求。
事實上,美方的這些要求,中國在2001年的入世談判中很多都已經承諾做到,但是均未兌現。可以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網站:《中國入世承諾》45項承諾中,7項經濟政策承諾只遵行了1項,4項知識產權承諾遵行了1項,12項貨物貿易承諾遵行了7項,22項服務貿易承諾遵行了14項,合計遵行23項,履約率51.1%。而且違反的承諾全都是關鍵承諾,比如關稅、金融、「牆」。
因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因此在入世之初,中國享受比發達國家更好的條件,比如可以徵收更高的關稅,可以給自己企業更多的補貼額(中國農業的允許補貼額度是美國的兩倍),但同時承諾要逐漸減少優惠,逐漸走向平等。
因此在美國看來,從2001到2019的18年間,美國一直在承受「不平等條約」和中國的「剝削」,現在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實力的提升,是要「平等」的時候了。
有文章也指出,美國對於花生和花生製品的關稅遠高於中國,這是事實,因為花生是美國東南部地區賴以維生的重要農作物,因此對進口花生實施相當高的關稅,這也是貿易協定之內的。在23類中國主要商品中,大約有21類商品的關稅都高於美國。相比2001年,中國對美國徵收的關稅已經下降了約60%,但平均稅率仍然是美國的約三倍以上。事實上,川普政府談判團隊在5月初美中首輪磋商前的要求中,就包括要求中國將部分非戰略商品的關稅降至美國相同的水平。
美國的要求合理嗎?如果合理,中國為什麼不同意?
一、三零合理嗎?
1. 「零關稅」合理嗎?
在三四十年前,世界貿易的70%是成品;到了2010年,世界貿易的70%是原材料和零部件(蘋果手機裡面有500多個各種各樣的大大小小的零部件,涉及幾百個企業和幾十個國家),如果層層加收關稅的話,所有人都無法做生意(除非你不生產工業品,只輸出石油和糧食等第一產業產品)。
所以美國跟歐洲、日本、加拿大、墨西哥等主要經濟體簽署了FTA(自由貿易協定)。如果中國接受零關稅,加入這一協定,相當於第二次入世。如果中國失去這一機遇,我國的製造業恐怕失去這一珍貴的歷史機遇,將會被世界遠遠地拋在後面。而且,中國每年進口的零部件占到了全球的60%,當實現零關稅時,中國人將是「零關稅」最大的直接受益者。
2. 「零非關稅壁壘」合理嗎?
所謂「零非關稅壁壘」的意思,就是允許別人到你的市場來做生意,除了法律以外,沒有任何限制。事實上,這也是入世的承諾。而事實上眾所周知的是,在教育、衛生、文化、金融、服務貿易……等等很多領域,非但沒有向外企開放,也沒有向中國人開放,而是被政府和國有企業壟斷著。
正如網上的段子說的:美國制裁了華為(尚且還要通過法律程序),而中國限制了美國的所有企業進入關鍵領域,還限制了所有美國的互聯網企業:Google、 Twitter、Facebook、YouTube……在科技時代,美國的主要產業就是互聯網和服務、金融業,而這些幾乎全被中國禁止了。
如上所說,最大的受害者不是美國,而是中國人自己。
在入世之初,中國人都幻想著中國人民可以得到國民待遇,可以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可以享受自由的市場經濟,但是事與願違。
正如龍永圖2011年接受白岩松採訪的時候所說:「我們當時承諾要實行對所有中國企業國民待遇的原則,但是現在我們對中小企業、對民營企業還有很多的不公平的、歧視性的待遇。」
中國的民營經濟在重重壓力和歧視之下,貢獻了接近90%的就業、50%的稅收和GDP。給中國民企、中國人民以國民待遇,是比中美貿易戰重要得多的問題。事實上,社會上很多理解甚至支持美方立場的觀點,正是基於「美方的訴求有希望解決國有經濟和政府壟斷的問題,民企或將從中得到利益」的考慮。
那麼,拆除壁壘會有什麼影響嗎?雖然利於中國人民和民營經濟,但是會讓國企失去壟斷地位和優惠政策,讓政府失去經濟領域的管控權力,這才是真正的、會動搖體制的「核心利益」。
有人認為:「國企可以在公共領域提供普惠性的公共產品。」
這個觀點其實不用反駁,看看油價、過路費、電信電力價格就知道了,國家壟斷未必帶來什麼「普惠」,而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同樣有「普惠」和公共事業,也許比我們還要到位一些。有人認為:「國企是關鍵領域的定海神針,比如在大豆貿易中控制價格,實現糧食安全。」
事實上,在這個已經高度分工和貿易高度發達的世界上,沒有國家能夠(也沒有必要)自己生產所有產品。就拿大豆來說,中國大豆需求1億噸,自己只生產千萬噸,如果靠自己種大豆來滿足所有的大豆需求,糧食將會不夠吃。
所以「大豆絕大多數進口」是必然而且最優的選擇。而「糧食安全」是一個偽命題,是對於世界無知、冷戰甚至熱戰思維、與全世界為敵的無稽之談。因為糧食永遠不會禁運。正如茅于軾所說:世界市場上從來沒有缺過糧食,倒是總是生產過剩,為賣不出去發愁。各產糧國都想盡一切辦法爭取糧食出口,而進口國則用關稅抵制糧食進口……現在有一種顧慮,怕國際糧食市場對中國禁運。一般而言這種情況不會發生。
因為WTO規定不許用貿易做政治鬥爭的工具,除非聯合國有決議。伊拉克打了科威特,被聯合國實施禁運,但糧食也沒有禁。糧食生產沒有壟斷性,任何一塊普通的地方都能種糧食,不像石油具有壟斷性。糧食只要出高價總歸買得到。還有人認為:「國家權力和國有壟斷經濟可以完成『一帶一路」這樣的大項目」。
「一帶一路」真的是多麼高明的戰略嗎?
與其說是主動出擊的偉大戰略,不如說是為過剩的落後產能找出路的無奈之舉。從2008年開始,一系列寬容的貨幣政策,都導致投資通過國企流到基建(而基建是落後的產能,國家政策本來是要「供給側改革」的,要的是高端製造業),而效率更高的民企融資難,准入領域受限。如果讓市場配置資源,讓更靈活和高效率的民營經濟獲得本該得到的資源,還會有「一帶一路」的尷尬現狀嗎?(因為需要基建的都是落後國家和地區,本來就沒有錢,於是還要借給他們錢,所以有了「亞投行」;亞投行中國比例差不多40%,第二印度10%,但印度入股後又先貨走12億美元,剩下的最
多3%,大部分不到1%。所以相當於是中國出錢給他們搞基建,債務成為很大的問題。)用「一帶一路」洗地,是典型的把副作用當療效了。
3. 「零補貼」合理嗎?
如果中國不加入國際貿易,不簽署貿易協議,補貼誰、補貼多少都是自己的內政。美國反對「中國製造2025」也是同樣的問題:中國搞核武器、搞太空實驗,無論補貼多少錢,美方絕對都無權干涉,因為這是中國的內政。
但是如果「中國製造2025」的產品要在美國進行銷售的話,企業自己的行為美國仍然無權干涉,但政府就不能補貼了,或者補貼額度需要在協議範圍之內,美國同樣也不能補貼自己的企業。補貼的另一個問題,是資金使用的低效率。我國政府給予企業的大量補貼被「騙補」,也是不爭的事實。
二、「二停」合理嗎?
「二停」是停止盜竊知識產權、停止強行技術轉讓,其實兩者是一個問題:不保護知識產權,會導致無人去創新和研發,因為你的成果會被盜走,為他人做嫁衣(騰訊經常盜竊創新成果,被詬病「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無人研發和創新,社會成為創造力的荒漠,就只能去索取別人的技術,所以不保護知識產權其實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國內最著名的知識產權法學專家之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吳漢東有一篇關於中國知識產權發展問題的演講稿,非常精采,也提到了很多中美的博弈過程,他認為: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是在美國談判和博弈中逐漸建立和完善的
。
中美第一次知識產權衝突發生在1991年,美國政府認為中美之間的貿易逆差主要是因為中國不保護美國的知識產權,而使美國大量的知識產權被中國複製,使美國每年的損失達到100億美元。在美國的督促下,我們於1992年修改了專利法,1993年修改了商標法。但中國不是輸家,因為美國的做法對中國也是非常重要的。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中國這樣的新興工業化國家來說也是必要的。
從長遠來看,知識產權的保護對於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文化繁榮有重要作用,這也是包括韓國、新加坡和中國在內的新興的工業化國家為什麼接受知識產權協議和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的理由所在。他進一步說:為什麼工業革命發生在英國而不發生在中國?這是因為,中國在近代化中沒有明確的私有財產制度,也沒有明確的產權制度,當然,其中包括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制度。事實上,關鍵技術是需要自己研發的,但也要去儘量得到別人的成果。而「得到」的途徑也只有在合作的環境中才是合法和可持續的,無論以什麼方式,絕對比對抗的環境對我們更加有利。
三、「一允許」合理嗎?
「一允許」是允許美國人到中國獨立開設公司。上文已經提到,中國人去美國開設公司的政策早已執行很久了。允許外國人來開設公司,本來也是入世承諾的一部分。18年前就有人擔心,外國人來了以後會不會擊垮我們?這種擔心其實是多餘的。
我國首任駐世貿組織大使孫振宇針對十年前大家的這種擔心有這樣一段話。「我覺得我們當初有些低估了我們企業的應對能力,其實中國人很善於學習,很善於適應新的情況、新的挑戰。」外國人來投資、成本是高的、國情是不熟悉的、針對的客戶和市場是和我們不同的,未必有直接的對位競爭關係。但卻可以帶來新的模式、技術、需求、讓國民以更低的價格享受到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這是被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所證明了的。
sasasa wrote:
所以當年的日本也是...(恕刪)

以前中國賣給美國網球拍,球鞋,生活用品,美國管你是什麼政權,管什麼公平貿易,反正美國國內生產這些物品,也比不上中國的便宜好用
現在中國gdp上來了,在高科技業上開始有能力跟美國競爭,威脅美國老大的地位,就像當年的日本一開始也是賣些民生物品給美國,當日本半導體橫掃矽谷,威脅到美國時,美國就把現在對中國那套拿出來,從紡織,工業機具,汽車,半導體...簽好多協定
日本簽完才發現,自己什麼都沒了
貿易戰不是火器戰爭,透過溝通了解,協定可以創造雙贏
但是美國要的不只如此
中美的貿易協定如果是平等互惠的,中國又不是傻了,幹嘛不簽,如果是中國花錢就可以解決的,更不是問題再多也會給
問題是簽了不但喪權辱國,還不得翻身,除了打,還有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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