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各位大神
之前爸爸因為欠廠商錢所以廠商去跟銀行申請強制扣款三分之一
名下原有的銀行/郵局都已經被扣到0元那種
已經過了好幾年了那些銀行/郵局的帳戶也沒再用
現在重新去把郵局的帳戶恢復使用,如果我存錢進去會被馬上扣款嗎(當天存款當天就被扣款)
因為現在有一筆喪葬費要入進爸爸的戶頭,很怕一存進去就被扣款
1.需要法院執行命令
2.需要法院執行署 執行
會依據當時債務人的財務狀況 (多少財產 那些可執行)
執行命令會有一個時效(一般5年 過後要再申請)
已執行過的(申請凍結 再被扣款了)
要再扣押 再申請執行記得好像需要 再申請
喪葬補助 是補助家有往生者的家屬
錢匯進申請人的帳戶
債務人死亡帳戶裡還有錢就去領出來 (還有的話)
申請人如果有被法院凍結帳戶過 (注意執行過了嗎 歸0就是執行過了)
補助款如果進被執行過的帳戶(被凍結的應該無法入出金 有錢也進不去)
-->可以注意入款日期搶先領出<--- (債權人發現有錢再申請扣押需要時間)
申請補助儘量利用郵局帳戶 (很少人會欠郵局錢 扣押戶頭也需要法院命令)
PS 拋棄繼承對你可能會比較重要
往生3個月內要辨理 否則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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