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假如一間房子1000萬我貸款800萬,過了1年房價漲到1200萬,但我還有750萬貸款如果有人出1200萬要跟我買是不是要直接給我1200萬然後我再把剩下的750萬貸款還銀行,這樣就可以了我賺200萬,這樣的邏輯是對的嗎?
過戶前要先還銀行 你才能拿到清償證明 才可以過戶1200萬可能要2~4%收仲介費 代書費 雜項土地房屋水電等跟買家分擔當月的費用先姑且稱為雜費而且你怎會賺200萬是1200萬-800萬 加上你已經多付給銀行的利息 還有雜費最後剩下才是會妳拿到的錢然後最後最後還要報收所得稅這個就是純粹你拿到的錢去報的對方雖然是付1200萬跟你買但可能也要付仲介 和 代書費 還有要去辦貸款最後記得買賣房屋 要用履約保證不然被仲介或代書 騙走 先去辦貸款後 再說不買了 你會損失慘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