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知道舍妹有在幫她公司避稅,因涉及遊走灰色地帶,故不細說...簡言之就是每年公司會將一筆股利掛在她的名下,而因此造成舍妹需要多繳或少繳的差額,再另外進行補貼或歸還。
今天剛好因為報稅跟她聊到此事,發現今年她公司掛了60萬的股利收入在她名下,但她的應退稅額卻因此增加(也就是要退還一些錢給公司)
很簡單的想應該是該筆股利的預繳稅額多於應付稅額,但用自然人看了該筆收入,預繳是0元...
真是太奇怪了,我報了30年的稅從來沒有遇過這種情況:多了一筆沒有預繳稅金的收入,卻可以多退稅?有達人知道這是什麼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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