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勳 wrote:常常收到零股寄到家,有點困擾..... 這個金管會應該考慮立法,現金增資股的認股權可以出售,或把認股權背書轉讓給老股東。目前是放棄認股部分全歸公司董事會,由他分配給特定人,這樣其實不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