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 各位大大別介意小弟講的不清
家人借某位親戚幾百萬對方有簽了本票(金額分好幾張本票),每個月有都給利息。
但是近期想追討回本金便開始將他的本票拿去銀行兌錢。
最近那位親戚開始翻臉有點不想認帳開始不想還本金,小弟想請問如果對方不想還這樣有成立詐欺等罪名嗎?如何才能順利把錢拿回,感謝大家解解小弟的疑問
沒錢吃飯 wrote:
小弟想請問如果對方不想還這樣有成立詐欺等罪名嗎?
沒有,因為欠債不還不是詐欺。
如果他當初並沒有用詐術讓家人把錢交給他,
而是雙方說好這是借錢,家人也在自由意志下心甘情願把錢借出去,
那就沒有詐欺的問題。
剩下的只有債權跟債務的關係。
沒錢吃飯 wrote:
如何才能順利把錢拿回,
既然有本票了,
那就直接去法院裁定強制執行,
基本上對方很難抗告,
因為法院只會針對本票上的記載去審查,
而不問開票原因。
只要這張本票上面該有的都有,
那基本上對方應該是無法抗告的,都會被法院駁回。
接下來只要對方名下有財產(動產、不動產),
就可以讓你強制執行。
甚至不夠的話未來可以從他的薪資中扣除一部分還債。
當然,如果他名下無資產,也沒有在工作無收入的話,
你家人就算有本票也拿他沒轍。
所以說借錢給別人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
沒有任何的方法能保證你今天借出去的錢未來一定可以拿的回來。
如果想不通這點,建議就不要借別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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