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251/3296457證交所指出,本次修正「上市公司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處理程序」第2至4條,未來終止上市公司須落實「三要」:一是設置特別委員會,負責審議終止上市計畫的合理性,二是審議須委請獨立專家,針對回購股份價格、終止上市計畫及股東權益影響等,提出具意見評估,三是董事會通過後,須經股東會決議,而且由已發行股份的三分之二股東同意。
皮蛋冰 wrote:今天聽到公司說在台灣前景不好,想讓自己家的股票下市小的知道股票要上市很困難,但是要下市,有這麼容易只要說想下市就可以直接下市嗎?還是下市要經過一些程序呢?懇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他算是提構想而已,真的要實現還有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