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1101)現增發行第二次特別股,划算嗎?

朋友收到這一個訊息,在考慮是否要購買?
請問各位大大,這個特別股一股50元划算嗎?雖然只有少少的34股....

台泥(1101)現增發行第二次特別股,划算嗎?
2018-11-28 22: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泥 1101
你的情況不划算
至少滿一張再認吧。
賠掉的時間跟零星的費用,怎麼樣都是賠。
你沒把特別股條例列舉,大家怎麼評估呢~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第二次特別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

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公告發行價格、股息率、存儲及代收價款

銀行)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11/13

2.發行股數:發行第二次特別股 20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0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第二次特別股股數10%,計20,000,000股予本公司員

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第二次特別股股數80%,計160,000,000股由原股

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31.32347612股,惟實

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提撥現金增資發行第二次特別股股數10%,計20,000,000股,

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股

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及原

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第二次特別股年率3.5%(以五年期IRS利率0.9375%+固定加碼利率2.5625%)。五年期

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

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

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PYTWDFIX」與「COSMOS3」五年期

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數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

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2)第二次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及盈餘分派議

案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

放,依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3)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

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分

派特別股股息。


(4)本公司對於第二次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倘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

分派特別股股息,本公司決議取消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將不構成違約事件。


(5)第二次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

遞延償付。

(6)第二次特別股股東除依本項第(4)~(5)款所訂之條件領取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

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7)第二次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 

之各種特別股股東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

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8)第二次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特別股

股東會及關係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9)第二次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特別股股東亦無要求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之

權利。

(10)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第二次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股

權。

(11)本公司第二次特別股無到期日,但本公司得於發行日滿五年後之次日起按實際發行

價格收回已發行第二次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未收回之第二次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

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海外公司及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7/11/26

13.最後過戶日:107/11/2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1/2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1/26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7/11/29~107/12/05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07/12/06~107/12/1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11/13。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第二次特別股200,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年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585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現金增資發行第二次特別股之資金募集期間,

已於107年10月19日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070336794號函核准延長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第二

次特別股之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08年1月24日。
所以.....
特別股的股息跟普通股的股息不同?

我也有Google到上述的資訊,但看完,還是看不懂特別股特別的地方....
宮保GG wrote: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第二次特別股年率3.5%(以五年期IRS利率0.9375%+固定加碼利率2.5625%)...(恕刪)


其實有多的錢乾脆買台泥得現股都比去認購這個特別股划算。台泥現在的股價對照今年的高獲利是不成比例的低,35左右的價位,隨便買明年都至少有7%左右的殖利率,相當於這個特別股給你3.5%的兩倍。
那就多讀幾次

總是要學的



tommyke wrote:
所以.....特別...(恕刪)

cccccc0125 wrote:
其實有多的錢乾脆買台泥得現股都比去認購這個特別股划算。台泥現在的股價對照今年的高獲利是不成比例的低,35左右的價位,隨便買明年都至少有7%左右的殖利率,相當於這個特別股給你3.5%的兩倍。


台泥集團這兩年業績不錯
依照歷次法說會的說明
將會以持續擴張布局為主
所以不用期待殖利率會有多高

董事長也說
公司經營就是要趁業績好的時候才籌得到資金

基本上從去年台泥國際私有化到今年發行EDR、ECB
除了公司擴張
另一個目的就是要加強公司的控制權
譬如公司債跟特別股
到期後被公司收購
也就稀釋了其他家族的持股比例

張安平算是不錯的經營者
公司增資都有給原有股東公平的機會
要不要認是股東自己的選擇


2018-11-28 22:28 宮保GG wrote:
你沒把特別股條例列...(恕刪)


感謝大大的說明。
看完紅色標明的部份,就冷了,特別是"(1)第二次特別股年率3.5%(以五年期IRS利率0.9375%+固定加碼利率2.5625%)。"。

請教一下,
配息時是用面額10元的3.5%還是發行價格50元的3.5%?
會不會一上市就從50元跌到接近現股價格?

2018-11-28 23:42 cccccc0125 wrote:
其實有多的錢乾脆買台...(恕刪)


目前股價才34.5元,如果配息$1.5元,也有4.4%殖利率,應該買現股比較划算。
————— 我是分隔線 ——————
— 我是分隔線 — 臺灣Taiwan is not China;Taiwan(ROC) != PRC
vincent2010 wrote
目前股價才34.5元,如果配息$1.5元,也有4.4%殖利率,應該買現股比較划算

...(恕刪)


現股萬一跌起來,五年的利息都不夠賠

直接買台新聯邦特別股,都有4%多
1. 以發行價格計算。 如果是以面額來計算,這就太離譜了,應該是賣不出去~~

2. 我是認為可能性不高啦。倒是比較可能是台泥太爭氣了,普通股漲起來,會超過特別股~~


vincent2010 wrote:
配息時是用面額10元的3.5%還是發行價格50元的3.5%?
會不會一上市就從50元跌到接近現股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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