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因【海上油助北韓】而自殺獲救的陳世憲..怒控被中國栽贓..他說一噸油才賺7塊錢..又不是暴利.他只是一位普通的海上賣油人..為何會落到如今下場?
今天聯電會玩出做賊喊捉賊~控告美光把戲..會不會董事長洪嘉聰也被晉華洗腦..以為美光奈何不了他?假如是這樣..董事長是不是該立刻下台向小股東請罪? 不然天價罰款下來..聯電員工工作權+幾10萬小股東情以何堪?
六個專利證據 讓美國大膽告聯電、晉華
這是台灣企業與個人首次面臨美國經濟間諜罪起訴。該法與一般的商業間諜罪的不同點,在於主要針對「外國政府、外國法人」介入,一旦罪名成立,後果極為嚴重,陳正坤等人將面臨最重15年徒刑和500萬美元罰款,聯電則將面臨最重超過200億美元的罰款。
今天聯電會成為美國殺雞警猴祭品..關鍵在於聯電在中國教訓美光..才惹火美國老大哥.
假如董事長洪嘉聰還不趕快行動下台熄火..到時美國反擊力道..會讓聯電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
【公告】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2018/11/09 22:38 中央社 中央社
日 期:2018年11月09日
公司名稱:聯電 (2303)
主 旨: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聯華電子是國際公認、台灣起家的半導體公司。38年來,在全球的供應鏈上,已經成為不可或缺的一員,先進量產技術達14奈米。對比之下,美光公司爭執所涉及的DRAM技術,是32奈米,在聯華電子的計畫啟動當時,已經是落後幾個世代的技術。
社會上有一個錯誤的印象,認為聯華電子沒有任何DRAM的知識或經驗,這不是事實,而且是極端的不實。從1996年到2010年,聯華電子積累了近15年製造DRAM產品的經驗。甚至在某個時間點上,聯華電子內部DRAM團隊人數,超過150人。聯華電子是一個有組織的企業機構,藉由堅實而穩定的團隊,掌握並保存了豐富的DRAM知識和經驗。舉個例子來說,現任聯華電子共同總經理之一的簡山傑,是1996年時開發DRAM產品的RAM 製程開發經理。另一個實例則是: Alliance公司是1996年第一個獲得聯華電子公司授權合作DRAM夥伴之一,該公司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的DRAM晶片設計公司,藉由聯華電子的技術進行DRAM製造。除了傳統的DRAM技術外,2009年聯華電子更成功開發了屬於自己的嵌入式DRAM製程技術,這比製造標準型DRAM的過程要複雜得多。
聯華電子同意與晉華公司聯合開發DRAM製程,這是一個與聯華電子晶圓專工服務完全分開的單獨項目,在作成決策當時,只是一個符合所有合理商業考量的單純商業交易,已經向台灣政府正式提出申請,主管機關亦已於2016年4月核准整個項目。值得一提的是,那時還未聽說有中美貿易戰。
自從聯華電子開始為晉華公司開發DRAM製程技術,履行合約義務,聯華電子已經花費了數億新台幣。儘管這個專案的研發團隊成員接近300人,但只有不到10%的人曾在美光公司工作過。
相反於美光所提出民事和刑事訴訟製造的假象,聯華電子的DRAM技術基礎裡的元件設計,是完全不同於美光公司的設計。簡而言之,聯華電子開發的記憶胞架構是3x2佈局的儲存單元,這與美光公司的2x3佈局的儲存單元是完全不同的。
另一個錯誤的印象是美光公司在美國開發了25奈米的DRAM技術。事實是,美光公司在2010年初,購買了台灣的瑞晶公司和日本的爾必達公司的25奈米 DRAM技術。
聯華電子不要「在報刊上」進行這場訴訟,但聯華電子要向我們的客戶和投資人保證,聯華電子對於任何子虛烏有的控訴和誤認事實的指責,將全力並積極地自我防衛。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