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被疑炒股獲取暴利80億? 金控高階主管批不合法、到處放火宣稱搶經營權對股價及金融穩定極其不利!

寶佳進軍金融界,動輒以爭奪董事席次、放話式新聞操作等手段,打著取得經營權的名義進出股市,一年光景不到,推估在金融市場大賺八十億,弄得金融機構草木皆兵。寶佳如此行徑金控高階主管批不合法,到處宣稱搶經營權對股價及金融業經營穩定實則極其不利!
一年光景不到預估寶佳獲利至少80億

寶佳集團父子林家宏、林陳海在今年6月的台新金董事改選之戰並沒有奪得席次,但當時放話宣布它的兩百億資金,經過練兵收穫滿滿,讓市場看清公司派精銳盡出的操盤手法,還獲得寶貴實戰經驗。當時寶佳也強調,以股東行動主義點出發,確保投資報酬率,除了台新金、布局的永豐金及華票,帳面上的收益率早已達到 3 成,未實現獲利超過 60 億元,進可攻、退可守,揚言3年後可以捲土重來、拿下台新金董事。

金融界人士估計,寶佳介入股市的資金,至少200億起跳,6月26日宣布未實現利益60億,手上子彈變260億,從6月迄今,永豐漲7.5%,台新漲10%,保守估計其部位應有8%,260億本金估計又進帳20億左右達280億,因此預估共獲利至少80億。(200億+60億=260億,260億乘8%=20.8億,60億+20億=80億。)搞得金融市場草木皆兵、人人自危。


金控高階主管批:若其他集團起而效尤投資人權益如何保障?
究竟市場併購、市場操作究竟違不違法,也有人對此存疑,熟悉金融法規、證劵交易法規的金控公司高階主管今(1)日接受《放言》採訪時表示:「市場併購是不違法,但不是這種擾亂市場秩序的作法。市場派併購有市場機制和一定的遊戲規則。打著股東行動主義的招牌,作這樣的事,沒有一個國家會有這種事。」

同時也補充,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5條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違反前述規定,依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規定,原則上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該名金控高層主管也憂心,這樣模式的操做如果其他集團起而效尤,試想證券市場的秩序將會如何、投資人的權益該如何保障?

金控高階主管:金融業不可用「我有錢為什麼不可以」態度爭經營權
對於同樣的提問,另位金控高階主管表示,這真的是大家的疑慮,「因為寶佳到現在已經大舉進出中信金、新光金、台中商銀、三信商銀、台新金、永豐金,這種到處放火宣稱要搶經營權的行為,對於資本市場股票價值的穩定,以及金融業經營環境的穩定都是不利的!」
同時,該名金控高階主管也提到,金融業的經營需要有長期穩定的承諾,經營者的品德誠信也需要受到檢驗,金融業絕不可用「我有錢為什麼不可以」的態度去爭經營權。
究竟寶佳一連串放話與動作,是真心進軍金融界,還是惡劣的炒股獲取暴利?金控公司高階主管提醒,不斷的透過媒體放話,讓投資標的都大幅獲利了結,或是擾亂公司經營。如果大家在資本市場都用這樣的模式,市場會極混亂,不會有那個國家的主管允許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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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寶佳大家有沒有看法啊?
2018-10-03 13:07 發佈
大股東持股數高的話,會需要去市場搶進現股,以鞏固經營權嗎?不要忘了,經營者都是原始大股東,他的價格是10元。
確實是人家有錢有啥不可以
不給買不然就通通私有化下市如何
有錢就是任性的寶佳版

問題是,這種情形政府會怎麼"規範"?
那些公司派把小股東吃乾抹淨,一天到晚放風聲,股價上沖下洗,政府都沒說什麼了

一堆公司經營者持股比例都很低,就吃定別人不能搶經營權。

不認真經營,把公司當合法斂財的工具

就看看大同條款能不能修到好,治治這批人



ogiwolf wrote:
寶佳進軍金融界,動...(恕刪)


對於台灣銀行金控的資本市場不是你說要買多少就能買多少
寶佳當要買超過一定%時要報備金管會同意後才能買到那麼高的%
誰叫這些銀行大股東持股太低,才會讓有心人可利用,別去怪別人…
一樣的道理之前中信金不是也怕被光頭入主
公司派大股東持股那麼低,卻還巴著公司不放,能力不足又不會經營,早該滾蛋了!他們這些公司派大股東(及他們僱請的門神)才是台灣金融業的毒瘤。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ogiwolf wrote:
寶佳進軍金融界,動...(恕刪)

股票本來就是可以自由買賣 人家有錢 為什麼 不可以這樣....雖然很討厭這個行為
反正是狗咬狗,都不是甚麼好東西


有錢真好!有錢萬萬不能 沒錢萬萬不行
錢啊錢啊 你好討厭又喜歡!

喜歡嗎? 爸爸買給你!
ogiwolf wrote:
寶佳進軍金融界,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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