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在美國券商那邊開戶,然後申報過海外所得最低稅負的經驗嗎?就美國券商會預扣30%的配息所得給IRS,每年會收到券商寄來的1042-S表格,這個可以例舉說明已繳稅給美國政府避免重複課稅,但是提供1042-S例舉給國稅局,國稅局會採信嗎?請問有人有這方面的報稅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