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開間小餐廳(員工4人)需要幫員工加勞保及健保嗎?

如題...
親友要開間小餐廳約25坪大小.
打算請4名員工.
請問這樣需要幫員工加勞保及健保嗎?
謝謝~
2018-09-24 3:00 發佈

retej wrote:
如題...親友要開...(恕刪)


當然 一個就要
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要喔
不然你會後悔的
retej wrote:
如題...親友要開間...(恕刪)
勞工保險條例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
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
、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四、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
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還是建議問一下當地勞工局為準

梟印奪食 wrote:
勞工保險條例年滿十...(恕刪)


勞保局寫得很清楚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F86K%2FYCAybk%3D

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就應該幫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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