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收到一張 暫時保護令, 是我祖父 ( 在我姑姑慫恿下 ) 寫的;
而我姑姑, 是為了爭 20年前就分配 給家父 的家產, 及不返台照顧祖父 ( 父親的手足全移居美國 )
他8月27號就要出庭了, 我不知要他如何主張自己的法律權益 .
我祖父在 20年前; 就有 分配財產給 家父及手足們, 我們分到的是台北市的房子;
近幾年, 我們搬到新北市,台北市的房子賣了 還有一些錢給 家父母 退休生活用;
若把台北市的房子拿來全給姑姑, 我父母不但無法好好退休, 連房子也會失去;
我不知要如何 讓賠償金額減少, 又像這種 “ 口頭 “ 分配 的財產, 若多年後, 分財產的人要收回,
我們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 房子,一直是家父的名字, 這可以拿來主張自己權益嗎 ?
我父親 是長子, 他弟妹 在30年以前就移居美國;
在我 祖母及另一個姑姑 罹癌往生時, 他和家母吃了不少苦,
而這之後不久, 祖父也 因自己大意被車撞, 當然, 長照的責任全落在家父及家母身上.
美國的叔叔, 姑姑 完全不出錢也不出力.
而他會收到保護令, 我認為是 他在忍無可忍之下 打了我 姑姑 2巴掌 ;
近年來, 我祖父 對家父的照顧十分挑剔, 又誣蔑家母;
因此, 姑姑趁虛而入, 現在 外藉照服員的雇主是 我姑姑, 不是家父了(叔叔則是在美國裝死).
但家父還執意要去探望祖父, 就在一次口角中, 打了我那得寸進尺的姑姑2掌;
當然, 打人畢竟不對, 但我姑姑要 家父把 20多年前, 我們分到的財產---台北市的房子拿出來賠償.
我一直催父母聯絡法扶,但家父不願意,
我能給他什麼建議, 例如開庭要如何應對, 要以哪些證據證明自己確實擁有那間房子等;
還有其他法律上的疑惑, 我希望能保住自己的房子;
也希望能透過法律 和 祖父及姑姑 保持距離, 因為我祖父很會 誣陷人, 即使是他親生兒子及兒媳也是;
有人可以回答我的疑惑嗎?
謝謝!
我今天有跟家父溝通過, 那張保護令是 保護 我祖父 的, 不是保護我姑姑;
我和家母也一直要他和法扶諮詢, 必要的話,也得請律師幫忙;
但家父一直說 沒問題,他會處理; 就是不聯絡法扶等諮詢機構;
感謝各位網友的回答, 知道贈與要討回必須在兩年內就夠了;
我會再試著勸家父和法律機構聯絡,
謝謝大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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