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爸過世, 家裡有三個兒子, 老大自己開公司, 老二上班族, 老三自由業, 老爸身後遺留下少數的現金和土地權狀, 土地權狀是鄉下的畸零地, 雖然持分不多, 但還是可以分割繼承的, 老大理直氣壯的說要其他弟弟都要簽放棄繼承, 由他繼承, 他公司可以節稅, 但對其他人卻沒提出甚麼補償方案, 我想了解他繼承了畸零地的土地真的公司可以節稅? 那可以節多少? 如果我們堅持不放棄繼承, 那又會如何? 不管以後會不會買賣, 我們想留著這份懷念
唬爛的成分比較多,
沒聽過繼承土地公司可以節稅的,
頂多就是賣土地給公司勉強可以,但是誰賣都可以。
另外,真的不用顧什麼兄弟情,親兄弟明算帳。
直言要補償多少錢就好,拐彎抹角叫做矯情。
堅持不放棄也不會怎樣,就是三人各持有三分之一,
要注意的是只要任何一人不同意。你就無法使用、開發這塊土地。
先不多畸零地,權力不完整的土地也很難交易,
可以說都市發展困難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持有人太多。
像我家附近有塊空地,大概2000坪,持有人兩百多個。
我還有一塊重劃過的農地,一千平方公尺持有二分之一,
要蓋農舍還要先分割,原本劃的漂亮,卻又因為持分、繼承,割得亂七八糟
所以,持分土地是很差的選擇。不論於己於公。
最好的方式就是土地以權狀作為單位繼承,不要每塊各持有三分之一,
還有現金可以補弱是更好,
我家三個繼承人,最大的把財產劃三份,最小的再寫要補償多少現金。
第二的先選。再來最大的,再換最小。
算是很公平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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