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人分類分級制度107年8月1日起實施

收到一封沒頭沒尾的信說交易人分級制度,然後留個連結
心理面滴咕,這會是詐騙信嗎? 點進去一看,找半天才發現這麼一個訊息

新增自然人及一般法人新開立期貨帳戶時(臨櫃及線上皆適用),若未達期貨商要求之徵信資料或財力證明者,其使用之總保證金(總保證金=委託中及未沖銷期、權部位所需原始保證金)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

8/1是新開戶,10/1就全部帳戶
沒有拿財力證明就只能50萬額度了....

可是你保證金是從我帳戶裡扣走的,我如果部位超過50萬,你又不是只扣50萬 =.=
再說,保證金可也是要存到券商指定戶頭里才算數
怎覺得這整串規定下來好像是把客戶當軟柿子在拿捏
券商是扛違約風險,又不是授信

雖說頂多就是多點麻煩,但kimogi有點不好 (難說拿財力證明出來會不會一堆金融商品推銷就來了)


2018-07-30 15:59 發佈
parus wrote:
收到一封沒頭沒尾的信...(恕刪)

乍看以為是假新聞!
查了一下
確實有這個消息
實在是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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