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懂這有什麼好檢舉的,檢舉達人?人家合法賣股,有資金需求,有何不可?難道要抱股進棺材?如果你覺得該公司董事長如此作法看不過去,就把手上股票出清即可再不然就是股東會去丟雞蛋啊!STL wrote:請問手中持有某檔股...(恕刪)
可以告他!! 前提是你要買滿3%並持股至少一年--------公司法 214 條: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日起,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前項之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股東提起訴訟時,法院因被告之申請,得命起訴之股東,提供相當之擔保;如因敗訴,致公司受有損害,起訴之股東,對於公司負賠償之責。
harry8655655514 wrote:我人生第一次買進股票...(恕刪) 我自己買的還沒有這麼慘過,我有認識玩股票玩到上千萬的人,他介紹的幾乎都能賺30%以上,可是這次我卻聽網友的,我真是蠢到無地自容,我上來當你們的笑柄無差,因為我要永遠記住自己的無知與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