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如果手中有未上市股票 (購買或是配發的)
將來股票上市櫃後賣出 所得款項部分是放到哪邊計稅?
個人的認知
未上市股票買賣 (當然有繳交易稅) 目前是算到 最低稅負制 裡面 ; <-- 這絕對課不到我的
那假如股票轉上市櫃 或是 興櫃 後, 經由證券公司買賣
該金額是還是最低稅負制嗎? 還是 就跟其他的股票一樣 要手續費跟交易稅 即可
或者 在轉換過程中 就必須先繳交某種稅????
比方先假定你的成本10元, 把跟掛牌價差額 打八折 當成你的獲利 , 收綜合所得稅.... <-- 這樣會很痛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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