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申報幾次都沒關係,國稅局是以最後一次送件為準但在國稅局的想法中,父母通常都是由子女優先申報撫養,你這孫字輩已經算是越級了,叔叔/姑姑或舅舅/阿姨沒有申報扶養的需求嗎?前一陣子的新聞,有提到這樣的問題
stanley436796 wrote:我今天下午去辦理106...(恕刪) 可以補申報。(以前年度漏報也可補正)若已有他人先申報扶養,則是以先申報優先,您補申報也沒用。要注意受扶養人是否有所得,申報扶養以納稅義務人所得較高的人申報扶養較有利,親戚間應事先溝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