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今年度開始被列入私人有限公司股東之一導致明年度報稅要繳綜所稅+營所稅請問各位前輩一些新手的問題!!!明年度稅制修改108年報稅新制如表所示我的理解是公司盈餘被課徵20%營所稅後分配給股東股東又再股利的部分被課徵一次所得稅????這樣不就被扒兩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