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將財產用信託方式照顧精障弟弟,請問是算自益信託 或 他益信託呢? (複雜)

大家好,小弟家的情況比較複雜,情況如下:

小弟的哥哥有"重度精神障礙+中度殘障" 住在療養院已經二十幾年了

現在的情況是,爸爸死後未立遺囑,繼承人有4位,分別為 大哥(精障)、二哥、三哥(啃老族流氓)、本人(老四)

因為每個人各有1/4的繼承權,所以二哥跟本人(老四) 打算將所有遺產全部採用信託的方式讓大哥使用,花費至離世為止

如果離世之前錢花完的話就再拿錢出來,如果離世之後信託帳戶的錢還有剩的話,就一人分一半

上網查了資料,因為委託人跟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所以算"他益信託",也就是算贈予方式給精障大哥

目前怕的就是 如果他益信託算贈予的話,如果精障大哥死後,信託帳戶裡面還有錢,會不會被認定為遺產

然後三哥(啃老族流氓) 也有資格分這筆遺產呢? 謝謝

2018-05-05 7:35 發佈
iamvb123 wrote:
大家好,小弟家的情...(恕刪)

不複雜,只要你有資格全權處理。

所以你應該直接問,能開辦"信託業務的銀行"
至於信託合約如何簽訂,他們有收管理費,自然會解釋教你。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iamvb123 wrote:
大家好,小弟家的情...(恕刪)


人已經死了

不管怎麼作老三都有4分之1的繼承權

何不財產分一分

你們兩人再用4分之3的錢來作處置這樣就不用擔心老三會拿了
簡單分的話,信託財產是委託人的,受益人和委託人不同,是他益信託。若同一人,自益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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