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2日,台新金以總得標金額新台幣365.68億元(每股26.12元,高於底標17.98元、溢價45%的價格)標下彰銀特別股股權22.55%,一次打消彰銀於2005年底帳面近365億元的巨額呆帳,並成為彰銀最大單一股東。[4]台新得標後大幅改善彰銀財政,且於隔年讓彰銀轉虧為盈,稅後獲利達113.77億元,每股稅後盈餘達 1.79 元,創下90年企業金融風暴以來的新高。此後,台新金控一直推動旗下的台新銀行和彰銀合併。2005年11月25日,台新取得8席董事、3席監察人,董事會席次過半,彰銀成為台新金子公司。2011年4月11日,財政部首次公開表態,將在適當時機拿回彰銀經營權。2013年3月20日,台新金提案要求將台新併入彰銀,但遭財政部拒絕。2014年10月21日,彰銀董事會決議更改席次為6董事3獨立董事。2014年12月8日,財政部加碼泛公股並蒐羅小股東支持,於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時,在6個一般董事、3個獨立董事席次中各取得4席與2席,重新取得彰化銀行經營權,台新金失去彰化銀行經營權,遭受龐大損失。2014年由於財政部在彰化銀行董事會中一舉拿下6席席次,大勝台新金,由公股拿回彰銀董事長指派權。台新金因喪失彰銀經營權,需要在2014年一次認列轉投資彰銀的鉅額損失,約148億元。[11]為此,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台新已經被逼到無路可走了,台新金不得不認列148億元損失。」以上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