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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算窮人,大家覺得呢?

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算窮人,大家覺得呢?

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
2008-06-25 07:15:01 李國煌/台北報導
 人人喜愛高收入,在居住的城市中,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還是落後,北中南標準不一,依據調查,北市個人月收入49,532以下,屬於後段班,中市、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478,都是中低收入一族。
 依據主計處的調查,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中間值的金額,大致落在49,532元,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可區分成前50%、後50%。
 這個意思就是說,居住在台北市的人,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532元以下,就是落在後50%的一群,屬於收入的後段班。
 至於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嘉義市、新竹市,台南市、鳳山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還是後50%的分界點,落在37,478元。
 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部分縣轄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後段班,金額落在34,401,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個人月收入超過22,750,就屬於前段班。
 這個標準,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今年,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
 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一個上班工作的人,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營建署人員說,採取收入限制,是為了「排富」,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
 倒是,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
 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
 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申請獲准後,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一年為期。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2018-04-28 16:54 發佈

ace0156bbb wrote:
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恕刪)

不算
心經度一切苦厄
新聞是講家庭年收,不是個人。

ace0156bbb wrote:
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恕刪)


這不用動腦想吧
那八成以上是窮人了

ace0156bbb wrote:
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恕刪)


知足的人,即使貧困也顯得富足;不知足的人,縱然富有也彷彿貧窮——富蘭克林
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

月入十二萬在台積電

月入十二萬在富比士

月入十二萬在銀河系

沒有比較 就沒有計較。
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
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月...(恕刪)
夫妻兩人加起來一個月十二萬,,在台北算中等,,,如果沒房貸或房租,,可以養個小孩,過
不差日子

小虎先生 wrote:
夫妻兩人加起來一個月...(恕刪)


乍看之下好像可以過得不錯

我怎麼算
奉養金 岳父跟岳母各五千 老爸一萬 一個月兩萬
兩個小孩幼稚園國小 學費註冊費才藝班課後班英語班 一隻一個月兩萬 兩隻四萬
保險不含儲蓄險我七萬 老婆5.5萬 小孩4.5萬 老爸6萬 兩台車7萬萬 平均2.3萬
柴米油鹽水電瓦斯三餐加電話費網路 一個月4萬
油錢加租兩個停車保養 一個月兩萬
所得稅房屋稅兩台車 一個月平均2萬
旅遊費用 一個月平均2萬


還不包含3C產品 興趣的花費 治裝費 紅白包
偶而要裝潢 贊助兩邊家長出國 一個月抓一萬

每個月花20萬以上 似乎是基本的開銷
真的好可怕





shean9019 wrote:
乍看之下好像可以過得...(恕刪)


沒有估房貸也,表示房貸還清了。

窮人不是這樣定義的


ace0156bbb wrote:
月入十二萬在台北市算...(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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