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基於人生規劃,老李年初年滿60歲,符合規定就辦妥退休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和新制勞工退休金,打算休息2、3個月後再看是否再找份工作,還是要做點小生意打發時間,但是卻又擔心沒有保險,工作後如果發生事故怎麼辦,所以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可以再參加勞保?而勞工退休金也要再提繳嗎?A:老李如果再從事工作,因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依規定不可以再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但是可以僅参加職業災害保險。又老李如再受僱用之單位適用勞基法,雇主仍應為其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勞保局說法不行 (僅参加職業災害保險)勞保應該月領吧? 一次退除非你認為你會短命...勞退一次領 和 分月領 就沒啥差別 (理財能力好就一次領)
akei822 wrote:想請教各位大大,勞保細則實在不懂。因未來規劃及考量,48年次,勞保年資27年...(恕刪) 48年次62歲就可以月退(100%),提前5年57歲就可以領月退(8成),而48年次已經60歲,退休可以領92%,領幾年就回本了,若你是48歲17年後65歲才能領月退(51年次以後為65歲才能領月退),17年變化太大,先領先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