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些因素本票名字不是簽我的,不過票的背面收到分期的款都是我簽收
之前有去咨詢過是可以做本裁,要請本票名字的人簽委託書,不過網路上委託書好幾種,是每種都可以用嗎
例如這樣

「民事申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請幫忙看一下這個格式是否可以

只要對方簽委託書+蓋章,還需要委託人及受託人什麼文件嗎?
因發票地是寫新北市的地址
所以我要把 1.正本本票 2.委託書 3.民事申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 4.1000的匯票
掛號寄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23652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有需要附回郵嗎???
我只有這張票,沒有債務人的資料,這樣的話法院怎麼寄本票裁定書給債務人呢?
發票地是之前的公司地址,現在公司已經停業了,這樣查得到發票人資料嗎??
另外,若我想申請利息,是要先試算附上文件,還是後面要執行強制執行再提供呢??
若法院查得到債務人資料,並寄裁定書給他,也無抗告,是否就會直接寄本票裁定書給我了呢??
實在對法律完全不懂,很怕漏了什麼錢就沒了>"<
要麻煩懂的人幫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