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蘇嘉全今(18)天召集各黨團針對《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黨團協商,預計下午三讀。朝野協商達成共識的條文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逐年調高至20%;股利所得稅改採合併計稅與單一稅率二擇一制;最後是綜所稅、薪資、身心障礙與幼兒學前教育扣除額。
現行綜所稅標準扣除額每人每年為9萬元,協商共識改為12萬元;現行薪資特別扣除額12.8萬元,修法後改為20萬元,加免稅額8.8萬,年薪低於40.8萬可望免繳所得稅;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現行規定12.8萬元,採國民黨團主張,改為20萬元;幼兒學前教育特別扣除額2.5萬元也是改採國民黨團版本,提高至12萬元。
在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部分,現行規定徵收17%,協商共識採國民黨版本,所得額5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每年調高1%,第三年調高到20%,營利事業所得在50萬元以上,則直接調高至20%。
股利所得稅部分,將採取甲、乙兩案,未來股利所得稅可由民眾自行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案,對小戶而言,選擇甲案較為有利,上限為新台幣8萬元,但對於大戶來說,則選擇乙案,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較為有利。
甲案是甚麼,有大大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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