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拿房子做抵押貸款,因為法條限制,貸款未還清不可以貸(2胎),目前貸款約剩140萬,小弟請銀行估價房子約可以貸350~400萬,目前我的房貸利率約0.8-1%上下。
問題來了:如果我辦信貸3.78%(無綁期,可隨時還掉),貸出來直接把房貸還掉,再用房子貸款約1.8-2%,將信貸還掉,手頭上約剩下約200-250萬資金拿去投資,這樣一來一往,到底划不划算?有沒有人這樣做?還是這種做法不推薦?如果投資必須至少要獲利幾%才會持平?(貸出來未必投資,只是拿投資來作舉例!)
麻煩有相關經驗或有遇過此問題的大大可以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萬教 wrote:
用3.78利率的信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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