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妹今年40出頭,1個多月前身體不適,經過多方檢驗確診為癌症末期,醫師評估不樂觀.
他目前有子女2人,分別為小三小六年級.
目前掛名資產粗估約1200萬(主要為定存,基金,股票,還有一部車,無不動產)
請問
1.請問如果不幸半年~1年內病逝,請問遺產稅須課多少? 此部分如何節稅?
2.若遺產想要儘量留給小孩,因為小孩還有小,用錢的時間還長,不太想留給配偶,怕男人有錢就找小三了(自顧不暇還想這樣多),請問這部分要如何規劃?
到處查不到相關案例,麻煩各位達人大大指導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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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5:50 補充一下
1.這問題是代胞妹po問的,她沒上01的,再詳細問一下胞妹主要考量點,主要還是自己辛苦賺的錢想留在孩子身上用,畢竟陪孩子的時間可能不長了,另方面是妹婿不擅理財就算了,還有被詐騙集團騙過4x萬的紀錄,且婆家兄弟都有出軌紀錄,怕被女人騙,令人不放心,所以想說能儘量留在2個小孩身上的錢能多一些是一些.
2.另胞妹得的是大腸癌,已移轉至肺部.如果有相關醫護建議,也請大家指教.
3.這1200萬資產主要是胞妹薪資累積及投資成果,所以算是她私人的錢,跟她老公錢是分開的.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
1.請問如果不幸半年~1年內病逝,請問遺產稅須課多少? 此部分如何節稅?
2.若遺產想要儘量留給小孩,因為小孩還有小,用錢的時間還長,不太想留給配偶,怕男人有錢就找小三了(自顧不暇還想這樣多),請問這部分要如何規劃...
...(恕刪)
偶不是達人,以下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Q1:您胞妹的財產大概在免稅額上下,所以還不用太操心
今年贈予額度如果還沒用滿的話建議先用滿
現在是年末了只剩幾天106年度就結束了這個要優先辦理
一個人年度贈予稅免稅額220萬:
各轉110萬元台幣到兩個子女帳戶
這樣財產總額大概也降到免稅額內了
(降到1100萬元以內較安全)
Q2:財產不想留給配偶的話大概只有信託一途了!
託孤:自己的配偶都不放心了,託給其他人怕也會有所託匪人的擔心了吧?
用小孩名義的存款、買股票都有被盜領、盜賣的風險(存摺、印章拿到手就可領個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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