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大概可以查到上櫃與上市公司的定義例如年限 資本額 獲利能力.... 等等(上市公司當然嚴格的多)關於細節部分還是不太懂如果我要買上櫃公司的股票,買賣步驟跟上市公司是一樣的嗎?因為大部分看到的討論都是以上市公司為大宗(主流)好像比較少人買賣上櫃公司的股票???另外...路邊常常看到XXXX股份有限公司這是指股票有上櫃,但非上市的意思嗎?有點呆呆的問題,請見諒
gaoqlxp wrote:上網大概可以查到上櫃...(恕刪) 上市上櫃都可以在集中市場買賣也就是一般買賣股票的券商都可交易集中電子撮合再來是興櫃,代表櫃臺買賣也是可以由交易軟體進行交易要跟券商申請其他的就是不在一般市場交易的公司買賣股份由雙方議定像是路邊的xxx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有限,這是公司法的範疇與是否有上市櫃沒什麼關係
上櫃、上市都有在集中市場交易興櫃有的有在集中市場交易,例如錢櫃,採全額交割(零股也可以盤中交易)未在集中市場的興櫃,例如光陽工業看到股份有限,就是有登記持股,可以做分不分紅做不做董事長的決策資本額有限定一個金額才能去作申請而且出資人好像也要有2人以上,我記得有公司行號說明可以去找找http://www.wanchicpa.com.tw/%E6%88%90%E7%AB%8B%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3%80%81%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7%9A%84%E5%B7%AE%E5%88%A5/一、股東人數門檻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原則: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例外: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不受上述限制。二、表決權有限公司原則: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 均有一表決權。例外: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有一表決權。三、出資額轉讓限制有限公司:股東非經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不得轉讓予他人。 不同意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6。股份有限公司:原則:自由轉讓, 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例外: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四、退股有限公司:特定股東得退股。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東不得退股,僅能全體股東共同依持股比例減少資本。五、出資額轉讓價差之所得性質有限公司:財產交易所得股份有限公司未印製股票:財產交易所得有印製股票:證券交易所得六、出資額形式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稱作”資本”,應由股東全部繳足,因此無授權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之區別。股份有限公司:資本應分為股份,股份得分次發行,因此有授權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之區別。七、特別股有限公司:不得發行特別股。股份有限公司:得發行特別股。八、決策機關有限公司:股東直接表決。股份有限公司:透過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九、監察權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十、董事資格及人數有限公司:需具有股東身份;至少1位,最多3位。股份有限公司:不需具有股東身份;至少3位。十一、董事任期有限公司:無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十二、變更組織形態有限公司:得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得變更回有限公司。轉貼自http://www.ppcpa.com.tw/blog/2013/08/27/%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8%88%87%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6%9C%89%E4%BD%95%E4%B8%8D%E5%90%8C%EF%BC%9F%E5%93%AA%E4%B8%80%E7%A8%AE%E9%81%A9%E5%90%88%E6%8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