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人就任滿六個月後,每一交易日賣出股數(本人 及其關係人合併計算)未超過十張時,即可不用辦理事前申報。
內部人知道公司營運狀況,甚至今年多少訂單,算出來的eps預估是多少都會知道。
以這樣每天十張以下偷偷賣,感覺就好像是合法的內線交易。
這真不知道多少年前的法規,真的合乎時宜嗎?
如果改成下面這樣,不知道是否對於一般股東比較公平。
內部人就任滿六個月後,每一交易日賣出股數(本人 及其關係人合併計算)未超過十張且交易金額未超過100萬元時,即可不用辦理事前申報。
要是我是公司負責人,我一定會知道今年的產能跟接單最多可貢獻多少盈餘,假設今年eps只能賺3元,明年頂多賺5元,
而公司股價現在因為市場炒作題材,被炒到500~600元,我一定也會每天偷賣才不會讓這麼好價錢掉下去。
這樣每天套現個400萬~500萬,就算被注意到時,股價也漲一波了也不會有人覺得怎樣。
等到接的訂單都做完了,年度eps也出來了,夢醒了。
我早就賺了幾億元了,股價跌下來了,我再買回來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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