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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骨塔賣出前,因為「節稅」需求,要先繳納「稅金」,才能過戶成交,這是詐騙手法吧?

1.我手中有北部20個塔位,20個牌位,大概農曆7月快到,最近1個月,接到多家塔位仲介叩我,問我手中塔位,牌位要賣否?除了仲介告知,買方要的產品你沒有,仲介要你花錢買產品,符合買方的條件才能成交,這種「花錢買東西」話術外,近期接到至少3家仲介,告知成交過戶前,要先繳納「稅金」的話術。
2.舉一個例子,某家仲介告知,買方要買我手上的20個塔位,20個牌位,開總價為2000萬;並告知買方是為了「節稅」需要,故購買我手上的產品,因買方需要辦節稅,故我也必須在2000萬入帳前,要先繳納稅金,以完成「節稅」作業。
3.我回應,我不辦理節稅,成交後的稅務,我自己向國稅局洽辦,仲介告知,因買方要辦節稅,故我(賣方)也必須同步辦理節稅,另外,我沒辦理節稅,明年所得稅申報時,因為收入超過1000萬,課稅級距為45%,若我在成交過戶前辦理節稅,稅率可以降到9%(有的仲介開4%,6%不等),因為總價2000萬,以稅率9%計算,要領到2000萬前,必須先繳交180萬予仲介辦理節稅作業(我遇到最低的稅率是4%,以2000萬計算,需繳納稅金為80萬)。
3.仲介持續遊說,在成交過戶前,你先繳納180萬稅金,完成節稅手續後,你會拿到國稅局核發的完稅證明,明年所得稅申報,今年這2000萬收入,你就不用繳稅。本來是45%的稅率,最後用9%稅率完稅(稅率差距36%),你可以合法省下不少稅金,你為什麼不辦節稅?
4.我依然不為所動,我心裡認為這是騙術,因為我認為「還沒成交過戶,錢沒有入帳,何來稅務之有?若真的依仲介所言去繳稅,搞不好可能會拿到一些殯葬商品,說成交,說節稅都可能是個騙局」。
5.不知各位網友們,應該有人也會接到仲介所謂「節稅繳納稅金」的話術吧?有網友真的繳納稅金去辦理節稅,然後真如仲介所說,有成交過戶嗎?還是這是騙局一場?若您願意的話,歡迎你回應,分享及討論,謝謝。
6.另外塔位,牌位賣出,到底是用什麼稅申報?(是房地和一稅?還是綜所稅裡的「財產交易所得」?還是其它的稅?)瞭解的網友們,歡迎您提供意見,感謝。
2017-07-29 19:10 發佈
這都上過電視的招數了,只不過是換個節稅藉口,

都是要買你的東西,但是怎樣不合適,看你要不要拿錢出來怎樣,然後就又被騙一次.

google一下類似騙局不難.
近期這陰宅「節稅」的話術,仲介就是要你在成交「前」再出一筆錢;以賣房子為例,房子賣掉後,錢入帳後才會有稅務問題;同理,我認為陰宅賣出,跟房子賣出原理是一樣的,是吧?最近常接到塔位仲介「節稅」的說法,應該是這些仲介認為有利可圖,可能是有些人已經被騙了。若有人依仲介所言節稅後,案件也成交入帳,煩請回應喔!
前幾天有接到一通打來家裡的室內電話,
電話那頭小姐一開始就說:
我是某某公司,你有塔位要賣嗎?
(我聽成塔威,以為又要推銷未上市櫃股票==)
小姐才在說是"塔位",
我說沒有,就謝謝掛斷了。

我家沒買過任何塔位,在看樓主說法,我想他們有些是亂槍打鳥方式去call…
hly0902 wrote:
1.我手中有北部20...(恕刪)

賣房子拿到 1000 萬,難道繳 1000萬的稅?
去殯葬管理處網頁看就好,所有交易就跟買賣房子一樣,所有費用都是從交易金額扣掉,
很多都是非法仲介,如果檢舉有錢拿,我已經是富翁了

當然有任何新的騙術,也歡迎大家提供,

另一種是會先付訂金,然後不成交,最後跟你討錢,然後有些阿呆就先把訂金花光光了,然後就欠錢了
本週一到今天,每天都有塔位仲介打電話給我,我一概不予理會。
啥鬼
hly0902 wrote:
1.我手中有北部20...(恕刪)
1.這是騙人詐騙手法沒錯,請不要上當。沒有集團在作雙方節稅,因為,各集團公司有基金會可作節稅方式,還有節稅幾%數可以幫你調整啦,少收手續費等,都是騙你給錢。這些作法都是騙人的。假裝跟你裝熟接近,為你著想騙取信任等。
2.就算是台北市政府殯喪處登記合法業者,也是有詐騙集團在裡面,不可完全相信。(這就是政府把關不嚴,隨便都能開公司)
3.尤其登記地址在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163號2樓之幾 等,都是詐騙賣產品公司。裡面去現場看過跟廢墟差不多,只有幾家其他不相關業者。看不到登記在這地址的公司招牌。 公司登記地址跟營業地址不同也要注意這異常狀況。登記不動產公司來買賣塔位也是有問題,如益昌不動產有限公司(108.09.03解散)的吳※琴就是詐騙犯,都是說有買方要2~3星期內急者趕快買入產品並需要作節稅部分,來騙你錢最後給你骨灰罐等,說買方拆夥無法完成交易等說詞。
4.根本沒有業者會真心幫你賣塔位,都是變相賣你產品騙錢。賣價開太高也是有問題。買方要的數量不夠,賣方需要先買進湊齊產品等,費用不夠可以先代墊一半等方法騙你付費用。
5.怪政府無作為,不嚴格修法刑責治裁,被騙也不幫你處理,叫你自已去調解委員會協商,根本協調無效應該設專責機關讓民眾投訴提供嫌疑犯資料來跟監捉詐騙犯才對,165只是叫你去派出所報案處理。
6.所以,詐騙犯在國外捉到被送中國審判是正確的。台灣刑責太輕了。
7.增加-----有問題公司還未解散公司,請注意:
(1) 順安不動產有線公司
(2) 德滿生命事業有限公司
(3) 天際顧問有限公司
(4) 泰臨開發有限公司
8.可否加業務姓名--中間※字嗎
這種產品投資
從頭就是一場騙局
投資者根本無法找到真正需要產品的買家
就算上網賣
也是業者假裝的買家
家人也有投資
還好數量不多
也被騙過1次加錢轉換產品
最近是買家要求補齊其它產品後會提高買價
這次學乖了沒被騙
從投資到現在超過10年
只賣掉1組給親戚用
這種騙局都很久了
政府還是無法可管?
難不成有官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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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靈骨塔之名的詐騙垃圾太多,如果有機會當面見到相關的業務人員,乾脆直接請對方出示身份證,並問對方能不能照相或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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