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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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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20:24 發佈
FBIBMW wrote:
最近家父要把名下財產分給ABCD四個子女
但已將金額轉入A帳戶
家父請A將帳戶內的金額分別給BCD一個人600萬

每人每年有220萬的贈與稅送出額度可以免稅,超過的部分,送出去的人要繳10%的贈與稅

也就是說,目前伯父確定要繳(2400-220)*10%=218萬的贈與稅,因為他把2400送給了A。至於A再分給BCD,這又是另外一次的220萬免稅額與贈與稅了

說的簡單點,伯父犯蠢了!政府感謝您啊!
趕快學柯P父子,寫個借據,補點利息錢,只要國稅局相信,趕快把錢還回給伯父吧!
父親贈與A的2400那筆(2400-220)*0.1已經躲不掉了故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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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在1年內贈與完畢,第2種才對(1800-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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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分9年轉移,這樣就免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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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可以請A轉移一半財產給A妻〈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這樣一年可贈與出的額度就變成440〈A220、A妻220〉

1800/440=4.XX,這樣5年就免贈與稅轉完了

但此方法個人沒有十足把握,有誤還請其他大大指正
FBIBMW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贈與稅的...(恕刪)


國稅局實際上看到的是


2400萬(其中 220 萬免稅)
600萬
600萬
600萬
FBIBMW wrote:
另外請教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以最快方式結清這600萬兼節稅的方法呢??

ABCD有人要結婚嗎?

先把2400萬的1200萬轉給伯母,伯父與伯母個人除了可以把年度的總額度220萬給那一位,還可以再各給100萬的婚嫁禮金給那個人,也就是說,那一個人在那一年可以就可以拿到(220+100)*2=640萬

如果以遺產來處理的話,有1200萬的免稅額、123萬的喪葬扣除額,493萬的配偶扣除額、50萬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如果會善用『民法1030-1條』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能夠得到的免稅額,甚至有可能可以讓你2400萬都不用繳稅。請伯父自己算算哪個比較划算吧!
cinnamon coffee wrote:
趕快學柯P父子,寫個借據,補點利息錢,只要國稅局相信,趕快把錢還回給伯父吧!


第2樓是正解。
趕快補救吧!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

完全狀況外的我 突然要給我一筆錢

錢匯進來了 又緊急要我匯回去


FBIBMW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贈與稅...(恕刪)


想真正節稅就是成立基金會自己弄個慈善名目捐錢給基金會左手給右手,捐了又不用扣稅有的還能抵稅哩...lol 你以為社會有多少明星財團真那麼慈善阿中間有多少利益跟洗錢也沒多大差別! 辦一次慈善募捐就有人可以賺飽飽了是誰沒人敢說而已.

FBIBMW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

完全狀況外的我 突然要給我一筆錢

錢匯進來了 又緊急要我匯回去

記得寫借據和付利息

不然國稅局把2次(匯給你算1次,你再匯回去又算一次)都算贈與的話
那就虧大了~
才10%也要省
今年之內一次處理完最省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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