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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居然收到要補繳104年健保費....

我工會勞保等級104年保22800...健保費是672元
最近居然收到要補繳104年健保費....
說我薪資所得超過...並非22800..而是57800
所以要補繳健保費10000多元..

問題我是保勞保等級是22800
所以要繳到57800等級健保...這是什麼時候改的"法規"呀..

政付搶錢嗎?

2017-06-21 23: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健保費 104
所以你的薪水是哪一個?
應該是雇主低報被發現了吧?
我是在工會保勞健保的..
104年時也只能用最低薪資投保...
是到處兼職...

可是我當時是投保22800...不就是要繳22800等級的錢嗎?..
就算我想一開始投保高薪資..工會也不準許.

所以這是國稅局報給健保局....再將我多扣健保費嗎?
而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如下 :
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所以你在原問題裡面的所有兼職收入項目,依照勞動基準法以及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都要列入投保薪資。

但是如何投保這就要請教勞工局了.

sk3capslock wrote:
我工會勞保等級104...(恕刪)

只要你的收入證明不值繳這麼多..
這種事可以去申訴的..

話說..當年志玲姐姐..只繳基本費..
那我們實繳的..都是傻瓜?
因此爆了..都算正常..
參考新聞:三年沒繳健保費,林志玲被追討21萬..
林志玲的case有點不太一樣, 她覺得她執行業務所得,不是薪資算得, 但是國稅局認為他是薪資所得.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日前因為漏報92年至94年度的薪資所得,遭到國稅局要求補稅。林志玲不服,上訴法院打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在25日判決林志玲敗訴,必須補繳稅額新台幣684萬餘元,全案定讞。
所以..
請問.
1.今年查104年所得....要補繳健保
那不就明年時....又要再查105年的健保費是嗎???

2.所以不管我工會投保勞保薪資等級為何(我投保勞保薪資24000)(今年)
健保的繳費等級..有可能因我賺的錢多寡..而有所不同..所以有可能會補繳是嗎?

(所以是可能勞保等級24000.....健保等級會因年度所得查到..變成4~5萬以上而補繳就是了)
會不會是健保補充費,
被列為獎金的不是都要另外繳這筆嗎?


任何漏洞應該全面查全面補繳,若是刻意規避應該重罰,不然台灣老是守法老實的人在多繳去養會鑽營的人,太不公平

sk3capslock wrote:
我工會勞保等級104...(恕刪)

有沒有賺很多只有你自己知道
目前政府就查到你所得是57800
如果不符合你可以去申訴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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