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3年算我健保費 害我不知如何是好 請問有人遇過這樣的事情嗎?
這幾年我是自己在家鄉的公所保健保 都有正常繳
現在弄這個出來我實在感到非長無力
扣掉員工薪資跟成本一個月賺沒有很多
問說能取消健保單位也不能
除非歇業 感覺甲郎告告 沒談的餘地
問在地的健保局只說你看要不要辦分期而已 沒再幫你想辦法 公事公辦 害我覺得守法的人都白吃
想要讓員工多點保障但自己卻傷了很大一個荷包 雖然有說未滿五人公司可不用強制投保但可能是我太好心了
早知道問朋友 朋友有投保單位去那邊保就好了 傻傻的自己去成立一個單位
請問大家 有辦法處理嗎 因為那個員工也沒上班了
來不到一個月就離職了 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