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認為台新金的股東可以放心了
包含我這個百張左右的奈米戶
第三審是法律審,原則上只會審判決有無違反法令。
基本上財政幫很難逆轉了。
我對台灣的法官檢察官們還是有信心的
基本上台灣法官是依法獨立審判地位超然的機關
就事論事,不會受到財政部施壓的跟影響
更何況這種明顯違反誠信原則跟信賴保護原則的公權力作法
不要說法官看不下去,一般有法律素養的民眾也知道孰是孰非。
我現在是期待財政幫再這樣胡鬧下去
到時候台新金請求財政部負損害責任
到時候財政部是要主事者自己賠還是拿人民的錢賠啊?
這個問題還蠻重要的
台新金可請求賠償多少?
民事侵權責任+國家行政賠償
這也關係到我們小股東的權益
越想越覺得某幫噁心令人作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