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申報所得稅上傳,出現"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因為第一次採用夫妻合併申報,是要附證明夫妻文件?還是可以不附?如有遇過類似狀況,請提出意見,謝謝

今天申報所得稅上傳,出現"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因為第一次採用夫妻合併申報,是要附證明夫妻文件?還是可以不附?如有遇過類似狀況,請提出意見,謝謝
2017-05-07 9:38 發佈
大大是今年結婚的嗎?
這是繳納去年的稅哦!

abcd3548 wrote:
今天申報所得稅上傳...(恕刪)

連接開啟印表機就會印出需繳交什麼資料!
本人104年結婚去年沒用夫妻申報,今年才用
你如果是用標準扣除額就不用,但若用列舉,如捐贈,就醫收據(非建保),等收據,就須提供備查!
請問夫妻不能分開申報嗎?

一定要合併嗎?
是可以分開申報,但如不合併申報,要給政府稅收,換做是你,你會選哪邊?
請問是甚麼稅收?
abcd3548 wrote:
是可以分開申報,但如...(恕刪)
james0908 wrote:
請問夫妻不能分開申報...(恕刪)

夫妻要合併申報
但可選擇
雙方所得合併計算
僅薪資分開計算
雙方所得分開計算
因為你用列舉的就要附上證明
如果你列舉的項目不超過18萬
建議就用標準扣除額,
這樣就不需要附上證明
不過我現在的報稅軟體都會
幫你選擇較便宜的方案
雖然你還是可以改
但通常它幫你算好的都應該已經是
最划算的算法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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