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綜所稅除了免稅額85,000外還有扣除額如下:單身標準扣除額90,000(有配偶為180,000)薪資特別扣除額128,000(有薪資所得者,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未達薪資特別扣除額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0,000(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未超過27萬元者,可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27萬元為限。)教育學費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5,000(每人)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000(每人)依您的所得資料來看,如果沒有其他薪資所得來源的話先假設您剩餘的扣除額都是利息扣除額來說明您的全年所得237,650減:個人免稅額85,000減:標準扣除額90,000減:薪資扣除額35,200減:利息扣除額123,725綜合所得淨額為負數,是不用繳稅的但是因為股利所得裡面有含可扣抵稅額5,820這稅額5,820就可以申請退稅撇開對散戶很傷的股利稅改話題106年個人免稅額已經確定調整為88,000(+3,000)另外就是稅率級距有調整如下圖:股利稅改如果按照財政部想要的方案通過以您目前的所得資料來看是不用繳稅,但也沒有可扣抵稅額可以退稅了
kinmenli wrote:以您目前的所得資料來看是不用繳稅,但也沒有可扣抵稅額可以退稅了..(恕刪) 謝謝,算得很詳細。這種數字的東西,很複雜,我常不懂。去年退稅9千,今年退稅5千8,明年就沒稅可退了。我是越來越有錢?還是財政部越來越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