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報稅問題

因為2016/04/18登記結婚,想請問

1。今年2017報稅,夫妻需要合併嗎?
戶籍沒有在一起,我們是假日夫妻,一個台中一個台北。先生去年繳6000我沒有課稅。

2,想幫先生提列扶養親屬,都超過60歲了,但雙親各自有農漁保,提列會影響嗎?

麻煩指教。
2017-05-03 0:40 發佈
1' 今年可以選擇合併、也可以選擇分開申報

2、可以,沒有影響,只要注意沒有其他兄弟姐妹重覆報扶養就可以了
那再請問一下,健保並沒有掛我先生的名下,這樣沒關係嗎?謝謝。
那合並好還是分開好?

momoone wrote:
那再請問一下,健保...(恕刪)


下載 報稅軟體 一目了然!!

連 健保 保險 扣除額 就醫紀錄的花費

早就幫你 列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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