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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地院選擇問題

大家好

小弟之前借錢給一個朋友

無奈還不到一半就開始找藉口不還了

本來想走區公所調解,但是就算我在中壢區公所申請調解

最後案件還是會被轉去汐止(對方居住地),結果變苦到我


我也問了可不可以申請法院的調解(這樣就可以去土城地院調解)

中壢市公所是跟我講,法院的調解都是民事告訴完畢後才會進入調解

不過他也無法肯定


那麼,我打算直接在土城地院進行民事告訴就好

不用跑來跑去,不過就是要自己先花四千塊提告

還要寫狀紙


對方一直講她盡力了

結果看她FB還在跑KTV......

這個世界真是....有悔意殺人也沒關係唷
2017-04-24 16:59 發佈
如果稍有姿色跑KTV付錢的應該不是她

也搞不好她去KTV是在賺錢

這樣想你會好過一點嗎



如果最後錢拿不回來也請你別殺人

mobil123 wrote:
那麼,我打算直接在土城地院進行民事告訴就好
不用跑來跑去,不過就是要自己先花四千塊提告


民事訴訟基本上是以原就被,
你是原告,對方是被告,
按規定你要想對方居住所在地的管轄法院提出。
就算你在土城地院提出告訴,
之後也會轉到汐止去。

除非,你跟對方都同意在土城地院處理。
不然還是以被告的所在地為主。
vivian93 wrote:
除非,你跟對方都同意在土城地院處理。
不然還是以被告的所在地為主。...(恕刪)

正確!
『以原就被』原則。

mobil123 wrote:
大家好小弟之前借錢...(恕刪)





比較想知道是借多少?!
民事狀紙自己寫一寫就好了 四千自己賺
1:讓他家人知道他有在外面欠債這件事(需通知二次親自上門,打電話會被認為詐騙集團)
2:在他家附近舉牌子上面寫(謀X謀)欠債不還,舉個半天就可以,三天後再打電話給他,再不還就去你公司門口舉牌
3:收到錢請我吃飯,收不到錢我請你吃飯
借人錢自找麻煩-年輕時借人三千元討了十年。那個人已經月入百萬也是不還(某個有名的作家。高雄開過咖啡廳作品最近還拍電影
新北市的地方法院在土城阿

好像沒有分院阿

所以,我才想直接去新北市地方法院提告

一則讓對方知道我是玩真的

一則也是不想讓對方這樣好過
mobil123 wrote:
新北市的地方法院在...(恕刪)

士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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