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剝層皮]
今(106)年1月初接到國稅局補稅通知, 說我漏報104年在大陸地區"財交"所得, 要補稅~29K.
去電國稅局承辦員, 她說我可以附上資料寄申訴書給她, 而她也會跟元大要明細.
所以我就寄申訴書附上匯款資料給她, 表明這筆投資是賠錢的, 不應再扣我所得稅!
三月初接到第二張補稅單, 維持原議. 元大的股市交易明細顯示, 我的帳戶在那期間賺14萬多台幣. 其它管理保管手續費, 還有匯差損失, 全部不列入考慮. 簡單一句話, 僅股市交易賺的錢被課稅, 其它的成本完全不被扣除.
我不是會計師, 白天還要上班. 為著這補稅的事失眠好幾天. 還要再耗下去嗎?
當機立斷--繳, 不再被它煩.
>20K, 超商不收.
ATM也不能繳, 原因不明.
4/13專程領錢到銀行櫃台補稅.
是的, 再被剝一層皮.
很不爽, 但是努力忘記.
那可以放過我了嗎?
4/17晚上太太拿一封雙掛號給我.
蛤?? 又是補稅單??
4/18去電國稅局承辦員, 詢問為何上週繳清稅款, 本週又收到補稅單? 她說有一萬多的管理費可以扣除, 稅款少一千多. 那為什麼不先通知前一張補稅單作廢, 卻等到我繳清之後, 才又來一張補稅單?
那你把新的補稅單丟掉就好了.
那妳是在耍我嗎?
請妳看一下我的繳稅紀錄, 我每年繳了多少稅, 至今有哪一年要補稅的嗎? 有哪一年跟妳們囉嗦的嗎? 那為什麼妳要這樣對我? 管理費是三萬多, 要嘛妳查清楚再說, 要嘛就不要再來煩我.
.....
中午趴桌上, 模糊之中夢見...
在路上被手拿槍, 身穿官兵制服的強盜打搶.
我說, 這裡沒有王法嗎?
強盜變裝法官袍, 手拿法官槌, 說
"我就是王法."
是啊, 進了土匪-強盜地盤, 我拿什麼跟強盜爭?
要多少就奉上多少, 只求放我一馬.
這種鳥事, 只能期待早早過去就好.
沒想到強盜回頭再來攔路, 說
"我真的是官兵."
丟一千元在地上, 讓我搭計程車回家.
.....
我...真的不想再作夢了!
南波萬 wrote:
為什麼你在大陸的財...(恕刪)
大陸的股票交易所得被列入"財交"所得.
當初找元大證劵代操大陸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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