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收到開會通知
剛剛忽然接到代換贈品的來電,說大同送保溫杯,說是要幫我送到家裡來,而且還加送小禮物,真是受寵若驚了,這就是傳說中的爭奪經營權嗎?現在是什麼行情呢?開會通知都還沒看到就搶起來了嗎?
價購委託書 最高罰240萬
2015年02月04日 04:10 記者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為了遏止價購委託書等相關不法行為,金管會開罰!金管會指出,未來違規徵求委託書者依情節輕重罰款從24萬到240萬元,另外,違規徵求到的委託書也沒有投票權,同時由集保公司研議提高非法徵求委託書的檢舉獎金,單一檢舉案5萬元,同一事件最高上限100萬元。
金管會指出,過去證券商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要有5個人符合股務作業實務經驗3年以上、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金管會指定機構舉辦的股務作業測驗合格,所以過去證券商向集保申報者永遠只有5人。但未來只要是想徵委託書的公司,其徵求人及代為徵求者的所有人員資料,都要向集保公司申報,若沒有申報將開罰,而且徵求到的委託書沒有投票權。
不過,金管會表示,原先預告條文希望重罰來防止非法徵求委託書,因此若是有非登錄人員參與徵求,將停止證券商執行該項業務1年,而價購委託書的行為會被停業3年,但有些公司主要以徵委託書為唯一營業項目,若是停止該項業務的話,公司無法運作,因修改為罰款,最高罰240萬元。
為瞭解委託書的流向以利查核,金管會還規定,委託書應加蓋徵求場所章戳,並由徵求場所辦理徵求事務的人員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更能了解委託書的來源與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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