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 2371 現在有爭委託書的情況嗎?

還沒收到開會通知

剛剛忽然接到代換贈品的來電,說大同送保溫杯,說是要幫我送到家裡來,而且還加送小禮物,真是受寵若驚了,這就是傳說中的爭奪經營權嗎?現在是什麼行情呢?開會通知都還沒看到就搶起來了嗎?
2017-04-09 18:58 發佈
請問您有幾張大同??我怎麼都還沒被通知....
截止日那段時間正在跌,應該是沒有留過夜,也許有沒當沖掉的十來張吧?我也是跟代換說不確定有沒有,他超客氣的要先給我贈品,若到時沒有再退還他,我是不好意思先拿,但終究是答應若有就一定跟他換。
喔....我搞錯時間才賣掉,應該有47張的資格
不過沒接到通知啦
幾年前三陽搶經營權那次也是這樣, 當時全家手上加起來有不少張, 也忘了那一邊的人馬還特別送毛巾等紀念品來我家, 跟我換委託書
幾月幾號前買才有呢? 我沒有收到耶!
賺獎金比較快


價購委託書 最高罰240萬
2015年02月04日 04:10 記者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為了遏止價購委託書等相關不法行為,金管會開罰!金管會指出,未來違規徵求委託書者依情節輕重罰款從24萬到240萬元,另外,違規徵求到的委託書也沒有投票權,同時由集保公司研議提高非法徵求委託書的檢舉獎金,單一檢舉案5萬元,同一事件最高上限100萬元。

金管會指出,過去證券商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要有5個人符合股務作業實務經驗3年以上、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金管會指定機構舉辦的股務作業測驗合格,所以過去證券商向集保申報者永遠只有5人。但未來只要是想徵委託書的公司,其徵求人及代為徵求者的所有人員資料,都要向集保公司申報,若沒有申報將開罰,而且徵求到的委託書沒有投票權。

不過,金管會表示,原先預告條文希望重罰來防止非法徵求委託書,因此若是有非登錄人員參與徵求,將停止證券商執行該項業務1年,而價購委託書的行為會被停業3年,但有些公司主要以徵委託書為唯一營業項目,若是停止該項業務的話,公司無法運作,因修改為罰款,最高罰240萬元。

為瞭解委託書的流向以利查核,金管會還規定,委託書應加蓋徵求場所章戳,並由徵求場所辦理徵求事務的人員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更能了解委託書的來源與流向。
roob wrote:
幾年前三陽搶經營權...(恕刪)


我有100張
這禮拜主動送贈品來
大同水壺+100點用券
外加一個中信金的大水壺

然後就把我的委託書收走了
剛好那天早盤有漲
我就順手全部賣光~哈哈
有人跟我收1張300元,我有20張說。
有人問我是哪家收的,就有收的那幾家,全通、聯洲、長龍,打電話問看看囉! 張數多再跟他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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