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長輩有保儲蓄險, 而且將保險受益人指定為你, 如果長輩不在了,
那儲蓄險的理賠金, 算是遺產的一部份, 而列入遺產特留分的計算嗎?
例如: 如果儲蓄險理賠金有100萬, 而其它遺產有50萬,, 那麼在計算遺產特留分時,
是150萬/2=75萬,還是50萬/2=25萬?
謝謝!!
現在要用保險來規避稅務,還是會被國稅局追稅
如果是以保障心態,國稅局比較不會追稅
太老了才保險及保的險金額很大,都會被國稅局認為逃稅
有高額保險人走後被國稅局追稅例子
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同一人,那就有3300萬額度,免扣稅
例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同為長輩
如過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不同一人 會算到遺產的額度上
例要保人受益人是長輩,被保險人是小孩
曾經上過這類課
遺產特留分裏面嗎?
問一下國稅局他們很樂意告訴你的
如果有不懂先打電話問國稅局
比較不會踩到地雷
娜塔 wrote:
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同一人,那就有3300萬額度,免扣稅
恩...這...
壽險被保險人要怎麼跟受益人同一人呢?
另外,3330萬額度指的是最低稅負制特定保險給付的部分,
要保人跟受益人如果是不同人,則死亡保險給付每一戶有3330萬的免稅額,生存保險給付就要全額納入課稅。
跟被保險人是誰無關,主要是看要保人跟受益人是不是同一人。
如果要保人跟受益人是同一人,那就沒有最低稅負制的問題,不管是理賠3330萬還是3330億都不需要擔心最低稅負制。
娜塔 wrote:
如過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不同一人 會算到遺產的額度上
最低稅負制跟遺產無關,
前面說的3330萬那個是最低稅負,是屬於所得稅,
而死亡理賠被記入被保險人遺產課遺產稅那是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的部分,
跟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是不是同一人無關,
基本上是看投保的動機跟行為在國稅局眼裡有沒有稅務規避的行為跟動機而定。
不管是不是同一人,都有可能被國稅局認定要課遺產稅的。
娜塔 wrote:
遺產特留分裏面嗎?
至於特留分,那是遺產繼承的問題,
但是死亡保險理賠不是遺產,
所以沒有特留分的問題。
保單上指定的受益人是誰,就是誰領,其他繼承人沒有出來吵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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