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儲蓄險的受益人拿到的理賠金, 算是遺產的一部分嗎?可以完全不列入遺產特留分裏面嗎?

請問如果長輩有保儲蓄險, 而且將保險受益人指定為你, 如果長輩不在了,
那儲蓄險的理賠金, 算是遺產的一部份, 而列入遺產特留分的計算嗎?
例如: 如果儲蓄險理賠金有100萬, 而其它遺產有50萬,, 那麼在計算遺產特留分時,
是150萬/2=75萬,還是50萬/2=25萬?
謝謝!!
2017-03-26 0:21 發佈

windkiss62 wrote:
請問如果長輩有保儲...(恕刪)

不算遺產.
理賠金不算遺產啊,指定給誰就給誰,很多人買保險就是希望可以特別照顧到某些人,
而不是用遺產或是民法繼承的順位下去走。

我本身也在保險業,也有很多長輩會用保險金來預留稅源,比方說有大筆的土地繼承,國稅局要收幾千萬遺產稅的時候,如果子孫沒有現金,難道要賣房湊錢嗎?另外一提,在長輩身故後,銀行帳號和所有的資產,都是被監管的,不可以拿著長輩的證件去領錢喔

希望這樣回答有回覆到你

現在要用保險來規避稅務,還是會被國稅局追稅

如果是以保障心態,國稅局比較不會追稅

太老了才保險及保的險金額很大,都會被國稅局認為逃稅

有高額保險人走後被國稅局追稅例子

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同一人,那就有3300萬額度,免扣稅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同為長輩

如過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不同一人 會算到遺產的額度上

例要保人受益人是長輩,被保險人是小孩

曾經上過這類課

遺產特留分裏面嗎?

問一下國稅局他們很樂意告訴你的

如果有不懂先打電話問國稅局

比較不會踩到地雷
儲蓄險.....
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人,要保人身故時,保價併入要保人的遺產。
如果長輩確定錢要給你的話,把要保人改成你吧,目前保價超過220萬的部分要收10%贈與稅。
....................................................
認為所有的保險給付都免稅是很多保險業務用來招攬保險的說法》》》》這是錯誤的。谷歌搜一下會有很多案例。
不是身故保險給付都計入3300萬,當碰到實質課稅原則時就好玩了。
不同的保險商品要避稅一開始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規劃很重要。

107ccc wrote:
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人,要保人身故時,保價併入要保人的遺產。
如果長輩確定錢要給你的話,把要保人改成你吧,目前保價超過220萬的部分要收10%贈與稅。...(恕刪)

那220萬應該要扣除年度直接贈與的金額吧!!!也就是如果當年已經贈與200萬, 那保價超過20萬的部份就要收10%的贈與稅了,
是不是呢?
謝謝謝!!

娜塔 wrote:
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同一人,那就有3300萬額度,免扣稅


恩...這...
壽險被保險人要怎麼跟受益人同一人呢?

另外,3330萬額度指的是最低稅負制特定保險給付的部分,
要保人受益人如果是不同人,則死亡保險給付每一戶有3330萬的免稅額,生存保險給付就要全額納入課稅。
跟被保險人是誰無關,主要是看要保人跟受益人是不是同一人。
如果要保人跟受益人是同一人,那就沒有最低稅負制的問題,不管是理賠3330萬還是3330億都不需要擔心最低稅負制。



娜塔 wrote:
如過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不同一人 會算到遺產的額度上


最低稅負制跟遺產無關,
前面說的3330萬那個是最低稅負,是屬於所得稅,
而死亡理賠被記入被保險人遺產課遺產稅那是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的部分,
跟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是不是同一人無關,
基本上是看投保的動機跟行為在國稅局眼裡有沒有稅務規避的行為跟動機而定。
不管是不是同一人,都有可能被國稅局認定要課遺產稅的。


娜塔 wrote:
遺產特留分裏面嗎?


至於特留分,那是遺產繼承的問題,
但是死亡保險理賠不是遺產,
所以沒有特留分的問題。
保單上指定的受益人是誰,就是誰領,其他繼承人沒有出來吵的餘地。

107ccc wrote:
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人,要保人身故時,保價併入要保人的遺產。


不管要保人跟受益人同不同人,
只要要保人身故,而被保險人還活著,保單還有效,
那保價就是要保人的遺產。
除非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同一人,
則要保人身故就是被保險人身故,保單進入理賠,
至於會這樣會不會計入遺產課遺產稅,那就是實質課稅原則的問題了,要看國稅局的認定。

107ccc wrote:
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規劃很重要。


這倒是,
不過其實重點還是在要保人跟受益人,
因為要保人是出錢繳保費的人,受益人是領保險金的人,
如果不同人的時候,在保險給付時很容易會有稅的問題,
不管是贈與稅或是最低稅負制都會牽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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