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部分人的意見,我大概心裡有個底了
莫比歐 wrote:
本魯最近遇上一件鳥事,十年前一退伍就去大陸工作所以娶了一個四川妹子,
當時岳父要我聘禮一棟房子,如我沒有,他出土地我出建設費,
因為當時分紅配股存了一些所以也很爽快的答應了,婚後辭職返台有兩個小孩,
有小孩後也都在台灣工作,雖然薪水沒有外派多但是也過得充實幸福。
幾週前岳父打電話過來說房子當好位於重劃區內,要被政府徵收,
讓妻子回去處理,今天妻子打電話回覆與政府的交涉結果說,
如果我們一家四口全部遷居並落戶於她家則土地重劃後的補助金我們也能拿一份,
但前提是遷居大陸,落戶她家,也就是說放棄台灣國籍,大概可以拿到500萬+一套三房公寓,
加上岳父也拿到一套3房公寓,現在我很苦惱,回台灣後對這邊為一留戀的只有健保,
而工作嘛。。。。去那邊之後只能自行創業了,或者像四川男人,女主外男主內,讓她自行創業
在台灣工作20年也很難有一套公寓+500萬存款,原先計畫50歲後退休去大陸居住的,
現在提前十幾年要我放棄台灣國籍,回去之後我能幹啥都是個問題,
坐吃山空的話500萬不用十年就花完了
我該怎麼決定,小孩子都還在幼稚園,我也才30幾歲
補充說明
1.過去可以拿到中國國籍
2.無論去不去生活都沒問題
3.如果不去那就只有妻子那份100萬+一套3房公寓
4.國籍、地區、種族、宗教、完全不重要,家人至上
快去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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