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購買一間房子1880萬元登記在兒子名下,父親從他的帳戶轉現金220萬給兒子,父親再從帳戶轉220萬給母親,母親也從帳戶轉現金220萬給兒子,總共440萬給兒子去付頭期款,剩餘1440萬由銀行辦理貸款,但父親又從他自己的帳戶領100萬付裝潢費用,房仲費用等等,這樣要繳贈與稅嗎?
裝潢費跟仲介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地合一後,仲介費列入買房成本之中,故常理來認定,仲介費也屬於你兒子該支付的金流,以現金支付的方式較為妥當。裝潢費就算由你戶頭轉帳方式支付,應該也不會有贈與問題。〈我花錢把我在住的屋子弄舒服一點,跟房子是我兒子買的一點關係也沒有〉如果真的會怕...就現金支付吧...但比起國稅局查裝潢費...個人還比較怕現金支付給統包商或設計師沒有明確金流以後有糾紛比較麻煩...------------------------------------最後要讓你兒子明白,現金來源是他從小辛苦打工以及所存的零用錢、紅包錢
大雄雄雄 wrote:父親購買一間房子18...(恕刪) 版大的父親很厲害,關於贈與稅部分,這是不影響的唷政府只有每年給人只有220萬的扣打所以夫妻互相贈與不用稅,再透過母親帳戶轉帳是可行的但是也就像樓上的大大說的,裝潢費是不影響再土地房屋所有權的部分政府抓資料,也看不出裝潢費是父親出的,所以版大這塊就不用多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