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相信各位或許會碰過借錢給別人,但對方卻惡意避不見面,或是不還等經驗
以下是我親身親歷,分享給各位:
☆首先當然你們要有當時的借款契約,也就是借據☆
當然若沒有這個,法律面可能就有問題...接下來請看
首先程序
第一步:(自己選擇,給彼此一次和解機種)
存證信函用紙/區公所調解會 -> 若調解無,將會有調解不成立文件。
第二步:調解不成立文件,法院(民事聲請調解狀)or 直接就民事起訴狀
寫出相關金額/原告、被告資料/內容 ->去法院起訴繳錢唷 (多少錢裏面人員會告訢你,低於10萬應該是不用錢)
‧若是聲請調解 -> 會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調解) (也就是再次調解)
‧若是直接訴訟 -> 會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辯論) (也就是直接透過法院判定)
第三步:直接訴訟,法院會傳開庭通知
把相關其它要補充的資料補足,(被告的戶籍謄本、相關金額來源)
‧被告戶籍謄本可拿法院通知書去戶政申請,之後利用陳報狀把相關文件補齊
第四步:法院宣判
拿判決書、確定証明書 -> 若你成功的話。
2017/3/29 遲來的宣判已經下來,若20天無議,就有確定証明書。
接下來就是下一步了!
第五步:判決書/確定証明書 -> 去國稅局申請...
2017/5/22 終於收到判決書,準備可以去國稅局申請對方的收入內容,
接下來就是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不管還不還,就是要爭一口氣!!!
第六步: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支附 -> 去法院申請...
以上第五~第六步 我還沒有跑完,之後會在更新
寫這個文章是告訢各位大大 若有碰到將的問題 可走將的程序 千萬不要私下找 or 違法的討債
最後真心的一個建議...真的不要借錢給別人,若借了就要有對方不還的心理準備,避免後續很繁鎖的問題 ~~
sinonbull56 wrote:
版大你還有借據這種東...(恕刪)
大大.. 因為這朋友是很久,雖不是最要好,但必竟之前是好同班同學
也如你內容所說,借的時候什麼都好,要還的時候理由一大堆 唉!!真的不太能當好人~
noplaynodie wrote:
認同+1
我也是過來...(恕刪)
大大,你比較聰明,我是萬為單位 ><"
潛出水面 wrote:
跟你借錢的大多都是有...(恕刪)
大大,其實也不一定的啦,有些真的是救急的,我只能說學個經驗吧!
另外發這文是想說也許有網大也會有碰到此狀況,個人不建議就這樣放著爛,
必竟有借有還,在借不難,把個人跑調解/法院/戶政/國稅的流程寫一下
說真的不用請律師,自己來就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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